据央视新闻消息,2024年4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

刘连舸造成的重大金融风险有多大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

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单位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9亿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刘连舸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连舸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连舸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刘连舸1961年生,自2019年6月起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他于1985年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财政金融系(现吉林财经大学),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刘连舸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保卫局)局长,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等职务。

2023年2月,刘连舸不再担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并于3月卸任中国银行董事长等职,卸任当月被查,同年10月被开除党籍。

经查,刘连舸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徇私录用调整提拔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在刘连舸党纪处分通报中提到其“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在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当中也得到了证实:刘连舸推动向相关单位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9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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