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历史时期,封驳官行使封驳权有哪些方式?
对于封驳官如何具体行使其封驳之权,不同史料对此的记载也大不相同:《唐六典》中关于的执行方式的记载是“凡制敕宣行,大事则称扬德泽,褒美功业,覆奏而请施行;小事则署而颁之。”也就是说封驳官对与皇帝所颁发的制敕有“覆奏”和“署而颁之”的权力。对于“覆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