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侯佳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相比于2007年《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新条例的名称新增“捐献”二字,还将“人体器官捐献”这一章由4条增加到7条。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生命伦理,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是国家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发布在司法部官网上的文章中称①,此次修订全面完善了器官捐献和移植制度,标志着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迈上了新台阶,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国家人体捐献器官获取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叶啟发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新颁布的《条例》将原来部门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一些关于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的规定上升为行政法规,为加强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器官获取与分配体系建设必将更加法治化、专业化、科学化,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也必将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高质量发展。

黄洁夫介绍,目前,我国共有器官移植医疗机构188家,其中,肝脏移植118家,肾脏移植149家,心脏移植76家,肺脏移植60家,胰腺移植50家,小肠移植45家。2022年,完成器官移植手术2万余例①。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根据司法部官网,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及时修改完善有关配套文件,将《条例》的规定落实落细。三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方便公众登记捐献意愿;完善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健全信息化监管工作机制,保障遗体器官科学公平公正分配。


参考资料:① 黄洁夫. 完善工作体系优化工作机制,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迈上新台阶.https://www.moj.gov.cn/pub/sfbgw/zcjd/202312/t20231213_491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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