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法院发布了一起婚内财产分割纠纷案例。

先简单了解一下案情:魏女士与吕先生在1990年结婚,并在次年育有一子。本来一家人的生活幸福美满,而且随着吕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一家人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了,吕先生所拥有的财富也越来越多了。但不知是不是男人有钱就变坏的定律,吕先生有钱后真的就变坏了。

五年前,吕先生在一场饭局上认识了严小姐,并很快与其发展成情人关系,并且育有一女。不料这个女儿患有先天性疾病,吕先生义不容辞,包揽了女儿的所有医疗费用。不仅如此,吕先生还瞒着妻子在厦门购买了4套房产,其他城市8套房产,后这8套房产被转赠给严小姐。

五年来,吕先生除了送房之外,还陆陆续续转了300多万元给严小姐,而且每个月还支付严小姐和女儿一万元生活费,并聘请保姆照顾母女二人的生活。可在吕先生如此阔绰的背后,他给原配妻子的待遇却只有每个月5000块钱的生活费用。因纸包不住火,这事还是被魏女士知道了。

魏女士得知真相后犹如晴天霹雳,一怒之下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夫妻婚内的共同财产,也就是吕先生在厦门购买的那4套房产以及一张银行卡内的400多万元存款。

对于妻子的诉求,吕先生自然不同意。不过法院审理后判决,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酌情按照6:4的比例,在魏女士和吕先生之间分割涉案的房产和存款。

当然,这只是婚内的财产分割,魏女士和吕先生还没有离婚,魏女士只是想要把钱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且可想而知的是,接下去魏女士还会要求索还吕先生赠送给严小姐的8套房产及300多万元款项,且如果夫妻二人将来要闹离婚的话,魏女士肯定也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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