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吴迪 记者 屠瑜)超市百余斤肉类商品不翼而飞,竟是“内鬼”员工里应外合,一个月内疯狂作案达7次之多!近日,长宁警方破获一起多次盗窃案,被盗肉类商品价值1万余元,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图说:汪某在超市内拿肉类商品。长宁警方供图(下同)

2024年6月24日,长宁公安分局天山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大型超市工作人员报警,称在盘点货品时发现有多个品种的肉类商品存在出货但未买单的情况,经盘点商品价值有万余元,怀疑遭到了盗窃。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通过梳理研判超市肉品货品清单并调阅公共视频,民警发现有两名工作人员曾多次出现在本不属于他们的工作区域,刻意将一个纸板箱放置在公共视频盲区,另一名顾客打扮的女子则会将挑选好的肉类商品放入纸箱内。随后两人又以货运板车为掩护,将纸板箱转移至休息室、员工通道等区域,并多次往返出入超市员工通道和商场卫生间与之前那名女子接头,三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图说:三人将赃物转移至事先准备好的箱子内

据此,民警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超市员工孙某、许某及与她们里应外合的女子汪某,并在全面固定7次作案证据后将三人抓捕归案。

到案后,第三人对于自己盗窃超市肉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孙某、许某均为该超市员工,因在工作中认为被领导刻意针对产生了不满情绪,并在私下聊天时萌生了盗取商品“中饱私囊”的想法。于是,两人便伙同孙某亲戚汪某,通过里应外合的方式进行盗窃。孙某和许某利用对超市结构的熟悉,让汪某挑选肉类商品并放置在自己事先摆放好的空纸箱内,随后再利用货架补货的间隙将装满的纸箱转移至员工休息室或员工通道,最后将肉品藏匿在衣服中交由等候在商场厕所间内的汪某带离。在初次得手并未被超市领导发现后,三人便愈发猖狂起来。

图说:三人审讯画面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许某、汪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长宁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莫要因一时贪念酿成大错。同时,商场、超市也要完善内部管理,做好必要的防盗措施,以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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