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及今,女性在社会上如此有地位,埃及恐怕要数第一。古埃及人的基本社会单位是一夫一妻制家庭。任何男子只能有一个合法的妻子。 虽然法老和王公贵族们除了自己的原配妻子外,还有许多妾仆,过着奢侈的生活,但是大部分古埃及百姓却是忠实地尊行一夫一妻制。除了少数王朝风气奢靡外,少有夫妻离异者。在男女关系上,古埃及女性也总是站在主动地位。

今天流传下来的古老的情书和情诗显示,无论是在求爱、约会,还是在婚姻方面,首先的发动者几乎都是女性。有些上流社会的女性甚至可以宠爱男色。依照古埃及风俗,凡妻子与人通奸者,丈夫可以无条件和她离婚。 但除此之外,丈夫如果要离弃妻子,却要付给妻子相当数目的赡养费。另一个特殊的社会习惯是近亲通婚,王者因为他是伟大的太阳神之子,必须娶姐妹或自己家里另一个女子为妻,以免神圣的血统受到玷污。

古埃及女性大多拥有自己合法的财产继承权和支配权。但是对于自己的财产,生前怎么使用,死后遗赠给谁,都有完全的自由。全世界现存最早的一份遗嘱,就是古埃及第三王朝的一位贵妇人留下的,在这份遗嘱中,她详尽地说明了自己是怎样将财产分赠给子女的。

古埃及也是少有的允许女子继承王位的民族,埃及古代史上的两位著名的女王至今仍然饱受人们的赞叹。此外,古埃及女性中还有两个特别的群体:舞女和献神女。尤其在托勒密时代,女色和男色都是同样盛行。一名名妓的积蓄甚至足以建造一座金字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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