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业主群内的聊天截图。(来源:受访者)

信网7月30日讯(记者 李如艺)“想买车位买不了,摩托车难道就不是机动车?”徐先生家住市北区大洋花园,他称最近由于将摩托车停在停车位上,受到了诸多的烦恼。管理大洋花园的正德物业方面表示,由于小区公共车位紧张,业主难免产生怨言,且徐先生的摩托车未曾在小区内部进行登记,所以会要求其挪开车辆。

“小区也没有规划过摩托车管理位,现在不让我停车,难道摩托车就不算机动车?”徐先生家住市北区大洋花园,为了方便出行,平时也会选择骑摩托车出行,可是回家将车停放在公共车位上时,被业主发至群内,表示由于摩托车占位,导致汽车无法停入,随后物业要求徐先生尽快挪车。

徐先生介绍,自己是小区最早一批业主,装修完刚刚入住时就曾咨询过有关车位购买的情况,“由于我的车较多,想买个位方便用。”可是开发商不卖车位,所以自己只能每天凭运气停车。徐先生表示,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手续办理齐全,为什么不允许车辆停放在停车位上。“我也理解小区公共车位紧张,可是本着先到先得的原则,难道我早就停好的摩托车还非要给后来汽车让位?”

针对这一情况,负责管理小区情况的青岛正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秦女士表示,物业从来没有禁止摩托车停放在车位上,小区内共有近千户业主,地上地下的公共车位加起来不过400余个,“实在供不应求,所以摩托车占用车位难免引起不满。”

秦女士表示,小区内每户最多可登记两辆机动车,第一辆免费,第二辆每天收取10元管理费用,可是徐先生家已经登记过两辆机动车,摩托车并没有登记在内,所以才要求其挪车。“如果正常登记过的车辆,即使业主不愿意,我们也不好要求挪车。”但对于物业这一说法徐先生表示不认可,“我问过物业,之前说摩托车不给登记。”

信网实地探访了大洋花园,发现其小区内,并没有摩托车专门停放的区域,而小区内的摩托车也不在少数,都是零零散散的停放在各处边角。针对这一情况,物业秦女士表示,由于小区前期开发商问题,导致目前多处设施并不完全,目前正在加紧设立中。

针对目前很多小区存在摩托车停放争议的情况,信网咨询了山东德敏律师事务所孙磊,针对摩托车是否可以停放在停车位上,孙律师表示,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如果手续齐全是可以正常停放在停车位上,但首先应看是否属于私家车位。“目前没有很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是针对摩托车停放的,还是需要通过各小区自行管理。”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并且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除非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停车泊位。这里的“机动车”虽然通常指的是汽车,但也可能包括摩托车,具体取决于当地的规定和实际情况。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