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微博百万粉丝大V博主@深夜无眠 爆料,10月25日,长沙一名外卖员张某某在给客户送餐时,抓了楼道里一只住户的橘猫,强行带走后从26楼抛下,导致橘猫当场死亡,据传还险些砸到楼下路人。

不得不说,这位外卖员真是手贱,并且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虐猫行为目前并不直接构成违法‌,因为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直接规定虐待动物(包括猫)为违法行为。

但是!如果这只猫是楼里住户养的,而非流浪猫,那么外卖员的行为就已经触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是5000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便上述这条,可能因为那只猫非昂贵品种不值钱,而达不到“数额较大”标准,这位外卖员也难逃高空抛物罪

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视频监控明显可以看出这位外卖员是故意为之,且楼下有人险些被砸到,也可以作为人证,真刑啊!坐等一个蓝底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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