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女子的地位无足轻重。到了出嫁的年龄,很多父母宁愿让女儿去给富人当妾,也不愿她们给穷人做妻。因此,富人自然是妻妾成群,穷人则可能打一辈子光棍儿。但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思想影响,穷人可能一辈子没有妻,但却有后,这是为何呢?其实是典婚的盛行造成了这种奇怪的现象。

典婚是指丈夫将自己的妻子租给别的男子,期限和价格由双方自由商定,条件筹码为女性的生育能力,生育能力强的,自然价格就高点,一般1到2年为租,3到5年为典,这期间女子生于的子女也自然归为典方。典租结束后,女子回到原来的家庭。典妻的人大多为贫穷人家。典妻也是为了赚取一定维持生计的费用。承典的人一般有三类:1、贫穷娶不起妻的;2、妻妾不能生育的;3、取乐的。当然,典妻也不是想典就典,而是要有媒人为证,并且要签订契约,价格及期限事先都会白纸黑字的立好。

一般认为,典婚源自汉朝,但那时候仅在贫民之间流行,尽管官方明文规定禁止典妻,但碍于现实条件所迫,作用也不大。后来,官方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非遇到什么大的案件纠纷,才会彻查。也就是说,这时候的典妻是不宜出现在台面上的事情。可到了晚清时期,典婚已经是人尽皆知且毫不避讳的现象了,尤其是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又遭遇欧洲列强入侵,社会一度陷入混乱现象。如果这些是造成典婚肆无忌惮的外因,那慈禧太后压榨百姓、搜刮民脂,让本就一贫如洗的穷苦人家雪上加霜,自然就是内因了。老百姓头顶“无后为大”的传统思想,钱袋子越来越瘪,不典妻能怎么办呢?

典妻在民间越来越盛行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批判反抗的声音。但清政府根本不管,只顾自己过锦衣玉食的富贵日子。如果说以前的女性是暗地交易的物品,那么晚清的女性就是摆在百货商场里进行明码标价的商品了。女子能反抗吗?理论上可以,但实际不行。因为古代的女子要求遵从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丈夫立了字据要将自己租出去,妻子能怎么办?若要反抗,必引来众人非议,全家一起陷入舆论的漩涡;若不反抗,此事不了了之。女性就这样沦为了沉默中的大多数,毫无半点尊严可言。

不可否认,典婚的确有违伦理,但是贫困人家连最基本的物质需求都不能满足,又怎会有精力来思考这些呢?所以,即使法律禁止也不能将这种现象根除。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现象自然而然地也就成为过去式了,以至于我们今天听说典婚都会觉得不可理喻,但在古代社会,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