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负责京师治安的部门是步军统领衙门和巡城御史,按照规定每天晚上都会安排大量的巡役在各街道巡逻,一来是防止盗匪乘机行凶,二来是防止百姓乘夜深人静之时企图对朝廷图谋不轨。咸丰时期,就发生了一件奇异的案件,史称“癸丑案”。

咸丰三年(1853年)四月十九日夜晚,步军统领衙门的两个巡役在巡查中发现,有两户人家的大门上都工工整整地书写着“癸”字,办案经验丰富的两个巡役马上就感觉到这事不简单,无缘无故在门上写了这么一个字,莫非是组织的暗号,二人一下子警惕了起来。 他们举着灯笼沿着这两户人家的周围转了好长时间,既没有听到任何响动,也没有发现异常,于是决定将这个情况报告给上级。正当二人继续向前巡查时,又发现一家门上工工整整地写着“丑”字,这个发现让他们觉得有必要多巡查一些地方,看看别处是否也有此字样。 于是,二人开始转了起来,结果发现许多人家门上分别书写着“癸”字和“丑”字。二人感到蹊跷,第二天一大早赶紧上报给步军统领衙门及都察院,巡城御史凤宝接到禀报后,感到怠慢不得,立即派人展开调查。

第二天夜晚,一些城防士兵乔装打扮,分头埋伏在门上写有“癸”、“丑”的人家四周,观察动静。但守了一夜,各设伏人员分别禀告了情况,结果除了一些男女之事外,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凤宝不敢有丝毫松懈,因为他知道这类事件大多是社党起事,民间动乱的一种预兆,若是处理不当,朝廷怪罪下来,那可不是丢官这么简单的。 接下来的几日,凤宝继续派人暗中监视,可是一连几夜都没有得到紧要的线索,只不过门上有字的人家越来越多了。很明显,这些字是白天有人写上去的,为此,凤宝马上布置,不管白天夜晚凡门上有字的人家各安排一人负责监视。此时,步军统领衙门和巡城御史衙门一直悬着一颗心。

第二天,刚过中午,就有人来报告,声称抓获了和尚一名。据手下人报告,他们在蹲点监视时,发现这个和尚在不远处一家门上写字,恰巧也是个“癸”字,士兵二话不说便将他抓来。凤宝一听与门字有关,马上传来审讯。 和尚被五花大绑着推进了巡城御史衙门,到了堂上他一个劲的念道:“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凤宝虽是武人出身,但严厉讯问之下却也带着尊重:“这位师傅,本官奉命行事,要问你为何在民宅上书写字迹?” 和尚据实交代,他说自己并不是北京城周边寺庙的僧人,而是游方僧,他刚从山西那边来到京城。这几日他正在化缘,凡是施舍过的人家他都在门宅上书写字迹以作记录。可凤宝不解的是,为何非要写“癸”字?

和尚回答说:“贫僧今年不写‘癸’字,难道还写‘甲’字不成!”这一句话塞得凤宝无话可说,或许是这一阵子过于紧张,竟然忘了今年是癸丑年。这一下,凤宝一下就明白了和尚的意思,人家只不过是化缘时做个记录而已,写上“癸、丑”二字合情合理。 凤宝又问了一些情况,都没有发现重大的嫌疑,知道再这样下去也是无用。但他不敢就此结案,仍然命士兵继续埋伏监视。下午时,又抓了一个书写“癸丑”字样的和尚,传讯时,与上午和尚所说大致相同。

审问了两个和尚,案情也基本明了,凤宝便将此事上报朝廷,以免皇帝担心。咸丰帝得到上奏,立即批示说:如果确如和尚所言,则令该僧出具切结保释,不必再交刑部审办。同时严肃告诫僧人,以后不得在施主家门上写字,以免不法之人借此煽惑。于是,这场因“癸丑”两字引发的案件便在咸丰帝指示下结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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