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生态环境部7月9日对外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作了进一步细化,力图建立健全全链条的管理规定。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此次发布的《暂行规定》是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3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根据规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分为省、市两级,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为重点。省级方案侧重协调性,主要包括全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空间分布图、面积比例和各地市的控制指标,并明确全省和省内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方案侧重落地性,根据省级方案细化本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确定全市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边界、数量、面积比例和准入清单等。

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指导、监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加强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的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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