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日电 据江苏证监局网站1日消息,江苏证监局对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宁证期货”)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江苏证监局网站

  经查,江苏证监局主席交易系统上线后从未开展压力测试,且仅保存近15天监控日志,违反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宁证期货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宁证期货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江苏证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视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官网显示,宁证期货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其中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6535万元,占总股权的53.07%;南京市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6665万元,占总股权的33.33%;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800万元,占总股权的13.60%。(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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