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履职正展现出新气象。6月4日,*ST鹏博发布公告称,收到独立董事的督促函,督促公司依法配合监管机构,全面整改,准确、及时、全面地回复监管问询函的相关事项内容等。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已有36家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独董督促函。

  不断增多的独董督促函是上市公司独董主动履职的具体体现,反映出独董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切实发挥监督作用,逐步迈向“独立”且“懂事”的履职新阶段。

  独董制度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4月份,独董制度迎来重大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从独立董事的地位、作用、选择、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制度性规范,切实解决制约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突出问题。2023年8月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全面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压实独立董事责任,强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管。

  随着独董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从今年独董履职的情况可以看出,独董主动履职的能力在提升,特别是在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期间,独董通过督促函主动发声,展现了其履职新风貌新作为。

  首先,独董督促函紧盯公司内控风险、资金占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正面督促与指正,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从目前公布的独董督促函内容来看,独董主要关注的内容多是资金占用、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独董提出了督促意见和整改措施,通过督促函公开警示可以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整改,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和透明度。

  其次,独董督促函由上市公司公开发布公告,不仅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而且让市场对公司整改进行公开监督,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细看独董督促函可以发现,很多督促函都明确提示了当前上市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能够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面临的风险,做出更理性的投资决策。

  再次,独董督促函的增多也有利于形成更加科学、规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独董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笔者认为,独董督促函反映了独董履职的一个新气象,而这种新气象也映射出独董履职生态发生的新变化,这个积极变化也将成为独董更加有效发挥决策、监督、咨询作用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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