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博主发帖称,成都最近有些公司企业都收到了公司注册资本缴纳通知。公司股东应于5年内足额缴纳认缴股份,相关部门都在通知了。

这名博主发问,以后大街上的老总,董事长会不会越来越变少了呢?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这名博主提供的信息。

这是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温馨提示短信。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修订后的《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长认缴期限为五年,公司股东应于5年内足额缴纳所认缴的股份你公司2023年度报告信息显示相关股东还未足额缴纳所认缴的股份,请注意提醒公司股东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注册资本认缴义务,及时调整认缴期限。公司股东的注册资本认缴实缴有关情况发生变化的,公司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时信息栏目如实填报、公示注册资本认缴实缴有关信息。

昨天 下午4:26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于5年内足额缴纳所认缴的股份,你公司2023年度年报显示相关股东还未缴足。股东履行认缴义务后,公司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时信息栏目公示。

从这些短信来看,显然成都当地市监部门已经在排查企业注册资本合规情况。

其中,短信里有重点提及,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于5年内足额缴纳所认缴的股份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7月1日起 ,“新《公司法》”开始施行。其中,5年内缴足出资”的新规,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成立之日起五年内足额缴纳认缴出资。

对于股东出资期限,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但公司章程可以约定更短的期限。股东可以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批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方面,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 对此,网友们迅速围观,纷纷议论。

有网友认为,到时候出资还不是进去对公账户走一圈,又转走了,没啥用处。

有网友反驳,钱进公账就属于公司了,你再取出来就相当于你借公司的钱,这个钱是要还的!除非你是有正当名义的支出!

有网友表示,这个政策一会儿一个样,记得10年前还必须实缴,还得验资报告,后来就不限期了,想时候缴都行,现在又改回去了。

有网友直言,挺好的,这两年年好多劳动争议的案子,职工工资执行不来,就是因为公司股东大多认缴而非实缴。

有网友分析,如此一来,好多公司都要被注销。以前注册公司时交纳一定额度的注册资本金(50万,或500万,或1000万…)注册成功后,这些注册资本金可以退回,实际上这些公司都是空壳的,现在好多中小型公司都没钱,那还有钱交注册资本金呢,只有注销。

从网友的留言发帖来看,大多数网友都是持支持态度的。不得不说,公司法的新规确实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司带来新的挑战和运营难度。

在公司治理方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提出更严格的要求,说白了,没有这个资金实力就不要虚报注册资本。这对于规范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大了监督和约束作用。

从长远来看,公司法新规的就是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那些资质不良的企业将加速淘汰。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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