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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安全部了解到,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有针对性地策反发展我重要涉密单位人员,实施窃密活动,非法搜集窃取我国家秘密。张某曾是某国家机关的核心涉密人员,工作中接触掌握大量国家秘密。

张某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大量国家秘密被判死刑 资料图

离职后,张某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拢策反的重要目标,几经周旋下,性格软弱、难以抵挡金钱诱惑的张某沦为了被对方控制利用的“提线木偶”。

秘密失守,深渊初现

“回想当初,泄密的种子是我亲手栽下的。”面对国家安全机关的审查,张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在某国家机关任职期间,张某作为核心涉密人员,虽多次接受保密教育,却对单位里“烦琐”的保密规定不以为意,在交换文件数据的过程中经常将单位的涉密U盘与个人U盘混用,在个人U盘中留存了大量的涉密文件资料。从原单位离职后,张某未及时向单位报告上述情况。殊不知,对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漠视为张某埋下了泄密的种子。当张某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处得知自己非法持有的国家秘密“价值连城”时,其内心对金钱的渴望成为浇灌这粒种子的祸水。从越过红线到突破底线,从违反纪律到违法犯罪,张某在对方持续的金钱攻势和情感拉拢中,深陷犯罪的泥潭无法自拔。

利益诱惑,罪恶镣铐

“陷阱无处不在”,张某如是总结自己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接触经历。

在得知张某手中的U盘存有大量涉密文件资料后,境外间谍人员李某某主动邀请张某前往境外当面进行交易。“当时我还没有过脱密期,对于出境我起初还是有顾虑的。”但面对对方“安排旅游”“体验异国风情”等名义的情感拉拢,张某逐渐卸下了防备,在未向原单位审批报备的情况下,便私自出境前往A国与对方见面。

张某总结自己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接触经历是“陷阱无处不在” 资料图

见面后,对方态度大变,不仅直接扣下了张某携带的U盘和所有个人物品,还以“终身监禁”“引渡”等威胁恐吓张某,并限制了张某的人身自由,迫使其签下“合作协议”。此时的张某早已掉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精心为其设计的陷阱,按对方要求履行了“合作”手续。在接受了对方的培训后,张某彻底沦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控制利用的窃密黑手。

虚情假意,双双沦陷

“单位的保密规定我一直挂在嘴上,却没有记在心里。”张某原来的同事朱某在接受审查时坦白。

朱某是张某在原单位任职时要好的同事。张某离职后,两人仍经常聚会,无话不谈。朱某不知道的是,张某频频与其接触,实际上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指使安排。“突然感觉张某健谈了很多,总是送给我一些精美的礼品,感觉他生活得不错。”面对张某有意无意刺探,朱某没有过多防备便将自己掌握的国家秘密和盘托出,甚至将参加涉密会议后私自留存的材料也提供给了张某。“脑袋里的秘密,连帽子也不能知晓”这句警示标语一直挂在朱某的办公室内,可面对朋友的“嘘寒问暖”和“热情款待”,朱某却未能坚守底线,被这段所谓友谊拉下了水。

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张某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了大量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严重危害我国家安全。

最终,张某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朱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延伸阅读

综合韩联社、《朝鲜日报》等媒体报道,韩国外交消息人士28日透露,一名旅华韩国侨民A某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被逮捕。这是《反间谍法》颁布十年来,首次有韩国人被捕。

我外交部29日证实,确有一名涉嫌从事间谍活动的韩国公民被依法逮捕,并表示已通知韩国驻华大使馆,但并未透露涉事人员的具体信息。

报道称,现年50多岁的A某居住在安徽省合肥市,被逮捕前在一家中国芯片公司上班,与妻子和两个女儿生活在一起。去年年底,合肥市国家安全局的调查人员将A某从家中带走。A某在当地酒店被隔离调查了5个多月。今年5月,A某被检方逮捕,目前被关押在合肥拘留所。

据报道,A某曾是三星电子芯片部门的员工,自2016年起,在包括国产存储巨头长鑫存储(CXMT)在内的三四家中国芯片大厂工作。

创立于2016年的长鑫存储是一家一体化存储器制造公司,总部位于安徽合肥。长鑫存储专注于动态随机存取存储芯片(DRAM)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移动终端、电脑、服务器、虚拟现实和物联网等领域。

韩国某半导体工厂 资料图

《朝鲜日报》指出,合肥市国家安全局怀疑A某在长鑫储存工作期间向韩国方面泄露了芯片相关机密。但A某辩称,他不具备接触中国芯片核心技术的权限。

报道援引外交人士的话称,自2014年中国施行《反间谍法》以来,暂未有韩国人因该法律受罚。如果A某在庭审中被判刑,将成为首个因《反间谍法》受到处罚的韩国人。

10月29日,我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相关提问时表示,一韩国公民因涉嫌间谍罪,被中方有关部门依法逮捕。

他称,有关部门已向韩国驻华大使馆进行领事通报,并为大使馆领事官员执行领事职务提供必要便利。“中国是法治国家,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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