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赵檬)端午临近,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防违规吃喝顽瘴痼疾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6月6日,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案例里涉及宴请、公款吃喝等问题。

正所谓,“粽”情端午不“纵”心。《清风微课堂》推出漫画画报,提醒端午粽叶悠悠香,但要挑选“廉洁粽衣”,泡好“廉洁粽米”,装入“律己粽心”,系紧“纪律棉绳”,警惕这些吃喝“小事儿”。

关于端午节的由来,说法甚多,但纪念屈原之说影响最广最深。屈原不仅是爱国诗人,更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廉政倡导者。

节日期间,顶风违纪时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现象较为突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占比最多,且绝大多数是涉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宴请和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有的在回家探亲、外出旅游、公务差旅期间,违规变相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机公款旅游;有的依然“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变着法子“吃空函”。

要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舌尖上的浪费”、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多发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深挖细查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勾兑、权钱交易等问题。

开着公车去度假

以为偶尔“不算事”

大节保不住,往往是因为小节守不住。“偶尔使用一次公车”看上去“事情不大”,但是“破法”往往由“破纪”始,只有对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方能阻止小错酿成大错。党员干部只有杜绝侥幸之心,严守纪律,才不会置自己于违纪违规的边界。“永不侥幸”是最好的防腐剂。

违规组织、参与饭局

餐费变身“接待费”

“和谁吃、在哪儿吃、谁买单?”遇到饭局邀约,党员干部勿忘此“三问”。根据中央纪委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尤其是组织和参加大吃大喝、出入私人会所及参与吃喝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情节严重者坚决处理。

逢年过节收受节礼

百元小礼积少成多

“300、500不算事,1000、2000不算多。”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小礼物、小礼金,可能未触犯法律,但逾越了纪律和规矩的底线。节日期间,一些人打着“人情”的幌子,采取送礼或宴请等方式“示好”。案例显示,所谓“人情”,实质是看中了党员干部的手中权力,图办事“方便”。党员干部务必对“糖衣炮弹”保持高度警惕,以免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甚至沦为“围猎”目标。

【廉“节”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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