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把车借给朋友出了事故,车主却赔了十几万?

把自己的车借给朋友发生事故到底会不会担责?哪种情况需要赔钱,哪种情况是不需要担责的?首先说无责。民法典里明确说了,因租赁使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谁开的车谁负责。

但有两种特殊情况,车主需要承担全责或者是连带责任的。首先是车主有过错,是需要承担全责的。那什么是车主有过错?咱们举几个例子。

·第一,就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车是有缺陷的,比如说刹车有问题或者轮胎有问题等等。

·第二种,就是你明知道他喝了酒或者吃了精神类的药物或者身体有缺陷不能开车,你还把车借给了他。

·第三种,就是你的朋友无证驾驶或者驾照过期了,或他的驾照不能开这个类型的车,比如说他拿的C照去开B照的车。

那至于连带责任主要就会涉及到保险了,比如你的车只买了一个交强险,赔付金额是2000块钱,但这场事故的赔付金额超出了2000块钱,但你的朋友又没有钱赔,这个时候就得你来承担了。

知道你们不愿意把车借出去,那怎么办?还能怎么办?赶紧把文章转发出去,让身边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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