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王鑫 见习记者 史冰倩】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分红积极性不断提升。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在年度分红之后又发布了中期分红计划。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2日,已有近百家上市公司发布了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

大河财立方记者注意到,在上市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或提议中,大多提到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维护投资者权益等。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自由贸易港(区)专委会会长宋向清表示,强化上市公司分红,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提高投资者的获得感和信心,也有助于推动投资者向长期持股转变,促进资本市场健康运行。

A股近百家企业拟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

随着2024年上半年结束,上市公司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也进入整理阶段。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有多家上市公司早早抛出中期分红预案,拟为股东派发中期“红包”。

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2日发稿,已有99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或提议。

7月2日晚间,文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含),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除了公司发布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计划外,还有不少上市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6月21日,广东宏大公告披露,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信心、财务状况展望、股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该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建议公司开展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具体提议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时,广东宏大提醒,上述分红安排提议仅代表提议人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银座股份公告显示,公司6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议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函》,山东省商业集团提议,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建议以公司总股本5.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大河财立方记者注意到,在上市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或提议中,大多提到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维护投资者权益等。

Wind数据显示,当前已发布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或提议的99家上市公司中,有9家公司已披露每股派息金额(税前)。具体来看,银都股份每股派息金额最高,为0.5元,麦澜德、渤海轮渡、智飞生物、广东宏大、中熔电气、中南传媒、博通集成、银座股份的每股派息金额分别为0.4元、0.27元、0.2元、0.2元、0.1元、0.1元、0.05元、0.03元。

从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进度来看,当前有80家公司方案处于董事会预案披露阶段,13家为股东大会通过阶段,6家处于股东提议阶段。

新“国九条”强化分红监管,

多家上市公司加大分红力度

上市公司分红是实现投资者回报的重要形式,高分红不仅体现公司注重对股东的回报和对未来的发展信心,更有助于树立公司形象,进而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关注。

4月19日,国务院发布新“国九条”,要求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随后,配套新“国九条”,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相应征求意见稿,涉及股票ST及退市规则的方面,分红与财务要求进一步提高。

在监管强化分红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分红热情持续提升。今年,无论是实施年度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抑或分红规模均创历史新高。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报告显示,截至4月30日,有3859家上市公司公布或实施2023年现金分红方案(包括季度、半年度、年度及特别分红),占全部盈利公司的92%,100余家公司上市以来首次现金分红。从金额上看,合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24万亿元,比上年有小幅增长。分红家数和金额再创新高。

此外,还有A股上市公司提出一年内实行连续性季度分红方案。4月19日,三七互娱公告称,董事会通过决议,拟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每期分红不超过5亿元,合计分红不超过15亿元,拟将分红频次从原本的半年一次提高为每季度一次。

除政策引导外,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异常分红行为的监管执法,严厉整治“忽悠式”分红等违规行为。

6月14日,兆丰股份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浙江证监局指出,兆丰股份2020年和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约1.60亿元和1.65亿元,未分配利润均为正,但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兆丰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6月16日,兆丰股份发布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称中期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河南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郭兴方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健康的资本市场应当是倡导价值投资的市场,投资者获利的方式之一是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而不仅仅是股票买卖。上市公司加大分红力度、增加分红频率,既可以展示公司财务实力和现金流状况,增强投资者信心,又可以增加投资者获得感,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此外,郭兴方也提醒道,上市公司分红比例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跟风。上市公司在分红的同时也要考虑长远发展问题。保存实力,增强发展后劲,提升公司价值,才是持续回报投资者的正确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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