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江首例!刑案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成功办理

日前,丽江市首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成功办理,作为“检察+公证”的有益探索,这一创新性法律服务模式是如何落地的,又适用于哪些情形呢?

6月下旬,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通过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依法对涉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承办检察官综合考量认为,该案符合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适用条件,向犯罪嫌疑人徐某与被害人杨某阐明法律依据、法律后果及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对杨某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徐某亲属向丽江市雪山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公证员认真核实材料证明,告知申请人提存产生的法律后果并确认保证金数额,同时与办案机关对接了解相关事实,最终为申请人出具提存证明书。该案是古城区《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后,丽江市办理的首例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公证。

丽江市首例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公证的办理,为“检察+公证”探索了新思路,促进了司法资源高效配置,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延伸阅读

什么是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

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的案件,由于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诉求过高未得到满足,或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与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取得联系等原因双方暂时难以达成和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赔偿保证金形式缴存一定数额款项至公证机构专用提存账户,以争取从宽处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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