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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还敢?!柳州女子深夜开车被拦下,交警一查发现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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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
柳州交警鱼峰大队
将一名有交通违法的女子马某某
送至柳州市第二拘留所
执行行政拘留5日
原因又是跟酒有关!
7月7日凌晨4时14分,鱼峰大队在鱼峰区柳东路华林君邸小区附近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执勤交警在对号牌为桂B8****号小型越野客车女性驾驶员马某某进行检查时,发现马某某有酒驾嫌疑。现场执行交警依法对马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其数值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对马某某进行血液测试鉴定,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20.9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交警还发现马某某曾于2021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被查获已是二次酒驾行为。经过鱼峰大队后续案件办理,当事人马某某到鱼峰大队接受处理并供认了违法事实。
鱼峰大队依据马某某的供述材料、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单、前科材料等证据证实其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马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于7月23日,由鱼峰大队民警将马某某送至柳州市第二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喝酒不可怕
可怕的是喝了酒还仍然要开车
酒精会影响人的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都是威胁
而更可怕的是
明知故犯的二次酒驾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
提高交通守法意识
时刻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不要为了饮酒而付出惨痛代价!
来源 | 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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