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8月2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指出,杭州嘉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祺投资”)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包括利用基金对外投资,由关联方向被投标的发行人另行收取服务费,构成利用基金财产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部分产品未按合同约定披露定期报告和关联交易;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人职责,由非机构雇佣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部分产品的投资者冷静期回访未间隔24小时;公司内部交易记录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不符合相关规定。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决定对嘉祺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张培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同样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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