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10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63号)显示,因1.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2.开展关联交易未向监管机构事前报告;3.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4.流动资金贷款未按规定执行受托支付;5.对保险资金投资的资金信托未承担主动管理责任;6.个人经营贷款业务核心环节违规外包;7.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8.信托计划持有的金融资产未准确计量;9.标品信托未按净值兑付;10.用印管理不到位;11.未按规定报送报表资料;12.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合规问题整改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罚款合计405万元。

张德荣(时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对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未按规定执行受托支付、对保险资金投资的资金信托未承担主动管理责任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据了解,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1988年07月02日,公司坐落在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325号博荟广场A座22、23、25、26层(实际楼层19、20、21、22层),法人是卓新桥,注册资本为250000万人民币。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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