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行为如同悬在头顶的利剑,其潜在危险不言而喻。为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法律的约束力度不断加强。广东深圳警方近期公布了两起高空抛物的案例,以此警示公众。自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将高空抛物行为纳入刑事处罚,明确了高空抛物罪的法律地位。尽管如此,由于冲动和侥幸心理,此类事件仍然屡见不鲜。警方呼吁,公众应提高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识,培养文明行为,共同守护我们头顶的安全。

案例一发生在龙岗区。深圳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两人因楼上抛下的玻璃瓶和陶瓷碟受伤。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现场留有血迹和纸巾,伤者已被送往医院。经过调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曾某。据曾某交代,由于楼下商铺客人深夜喧哗,影响其休息,她一时冲动,将家中物品抛下,导致他人受伤。目前,曾某已被警方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二发生在罗湖区。陈先生在取快递时,险些被从高空落下的砖头砸中。民警调查后发现,砖头是5楼住客卢某故意扔下的。卢某称,他试图通过扔砖头的方式提醒在楼下取快递的女儿,却差点伤及无辜。卢某因此被警方拘留,并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期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这两起案例再次提醒我们,高空抛物不仅危险,而且违法。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警惕,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记者吴灵珊综合央视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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