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农商行”)因贷款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其两家支行受到了严厉的行政处罚。

其中,太仓农商行灌南支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实,被处以30万元的罚款。而新浦支行则因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同样被罚款30万元。这不仅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严格监管的态度,也反映出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新浦支行的风险主管,徐小学因未能有效履行其职责,被给予警告,并个人处以5万元的罚款。这一处罚不仅是对徐小学个人的惩戒,更是对整个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一个警示,提醒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履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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