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调查|吉林浮桥罗生门
振林村终于开始修便民桥,计划秋收前完工。
振林村通往洮儿河的路遇雨变“池塘”
近日,吉林洮南市连降大雨,嫩江下游最大支流洮儿河的水位又出现明显的上涨,两岸村镇进入紧张的防汛状态。
不久前,一座当地村民违法搭建的浮桥,在拆除5年后引发了一场舆论海啸,让这座东北的县级市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中国慈善家》在走访中了解到,当地因搭建浮桥遭到处罚的案例并不鲜见,一方面,村民有过河需求,另一方面,私自搭桥被禁止,那么谁来解决村民的过河难题?
私搭浮桥18人获罪
洮儿河是吉林白城市洮南市和洮北区的界河。
在洮南市界内约156公里仅3座桥,分别是一号桥、满洲岱桥和镇西桥,三座桥间的两段间隔分别为27公里和43公里。瓦房镇振林村位于满洲岱桥和镇西桥之间,距镇西桥距离约16公里、满洲岱桥约27公里。
黄德义搭建的浮桥连接着振林村和洮北区安全村,自从浮桥拆除后,村民前往对岸村子或奔白城方向,只能两端绕行。导航信息显示,从振林村到安全村,直线3公里的距离,要绕行约50公里。
法院判决书显示,早在2005年,黄德义私建浮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到2014年时,黄德义及亲属出资搭建固定桥,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继续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
黄德义称,在浮桥建好的第二年,当地水利部门就以非法建桥为由,开始对桥进行罚款。
黄德义私建浮桥的铁船仍遗留在河面上
洮南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11年至2018年期间,洮南市水利部门先后8次对洮儿河振林村段私自搭建的浮桥(固定桥)进行查处,直到2018年彻底拆除。期间,洮南市水利局分别于2016年4月、2016年9月和2017年11月三次给黄德义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每次罚款1万元。
黄德义则称,在2015年和2016年,他的哥哥都向水利部门交了1万元,但在2017年,因为觉得浮桥并不挣钱,哥哥就没再继续缴纳罚款。水利部门找来后,哥哥借钱补缴2017年的罚款,桥又被保留下来。
2018年10月,行政机关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4个月后,他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黄德义的三哥及亲戚等多人涉嫌寻衅滋事被采取刑事措施。随后,洮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名亲属也分别被判刑。
法院判决认定,黄德义及其他人员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体浮桥收取过桥费,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桥,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比检察院指控数额要多出近一万元,为52950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缓刑不等。
2018年拆除搭建的固定桥 图/洮南市宣传部
关于“强制收费”,黄德义辩称,2014年,他问亲戚借了几万,又贷了款,搭起了固定浮桥,光焊船体就花费13万余元,还有搭建的费用,总要收回成本,而且自己从来没有强制收钱,附近村民都是自愿给的。
对此,振林村的村民说法不一,有村民确实是经常免费通行,但也有村民向记者表示,有一次,规定5元的过桥费,自己身上只有4元都没让过。
村民眼中的“能人”
黄德义出生于1967年,其父亲是生产队队长,能说会道,在村里有一定的威望。黄德义兄弟五人,他排行第四,当地人称“黄老四”,是兄弟中最聪明的一个,“读过很多书,有文化”。
“人家脑袋好使。”提起黄德义,多位村民这样评价,他和村民来往较少,有文化、会赚钱,是村民眼里的“能人”和“有钱人”。
上世纪80年代,黄德义成为振林村村小的民办老师,后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转正,直到2019年,因搭建浮桥判刑被取消老师资格。
振林村多位村民向《中国慈善家》讲述,在当老师期间,放学后,黄德义经常开三轮车在附近村子做买卖,“倒腾”点烟酒、小杂货,除此之外,他还在洮儿河岸边开垦荒地、承包田地,是村民眼中的“能人”。
黄德义
提起自己的身世,黄德义说,家里世世代代都在洮儿河边种地,并且做摆渡的工作。但村民对这种说法并不认可,大家清楚地记得1998年那场洪灾后,每年汛期时间增长,附近村民和过往车辆的渡河需求旺盛,这让一些人从中看到“商机”,做起摆渡生意。
2005年,黄德义和两位哥哥合资造了一条船,由两位哥哥负责在河上摆渡,但这种单靠一只船的摆渡生意产能有限,面对“白天日头晒,晚上蚊子咬”的工作环境,2008年,黄家兄弟曾想过放弃,黄父急了:“这里还有3万元,你拿去再做几条船,连起来就是一座浮桥。”
“我家有家训:十年九涝,不离河道,开物成务,行舟摆渡,利用安身以宠德,精益入神以通道也。”用黄德义的说法,建桥是为了方便两岸村民春耕及秋收。
2008年4月22日,一座全新的浮桥建成,这座浮桥除了满足乡亲的过河需求,还可以走小四轮拖拉机。但汛期过后,因为洮儿河河水小、河床不平,会导致桥面倾斜,影响通行能力。
直到2014年,黄德义设计出一种全新的模式,在船与船之间打入铁管,形成桥架,用来支撑桥面,这样可以保证无论水大水小,桥面都是平坦的。
黄德义家人在移动浮桥上的合影
固定浮桥建好后,收费亭、拦车铁链、地秤等配套设施也一应俱全。至此,黄德义全新的商业模式形成,大小机动车按不同的收费标准,收费人员(基本都是亲戚)有序排班,前期投入的亲戚们每个月可以各自收费一天,归自己所有,其余天数的收费归黄德义。
“那座桥我没少走,基本上没要过钱。”振林村一位七旬老人告诉记者,“一般老百姓哪有那么多钱建桥,即使有那么多钱,也不敢建,人家(黄德义)还是有能力、有眼光。”
河道被破坏了,谁干的?
洮儿河每年6月到10月为汛期,其他时间为枯水期。在枯水期,由于河内水位较浅、甚至干枯,车辆和行人可以在河中通行。
平安村多位村民向《中国慈善家》讲述,为了修建浮桥,河道上原有在枯水期可以通行的小道被堵死,河床遭到挖坏,即使河水很浅,只要车辆开上去就有可能陷进去,只能从他的桥上通过。
“洮儿河到了枯水期,河床很硬,基本上啥车都能过,他们看到大家从下面过赚不到钱,就用钩机把河床破坏了,导致大家过河不得不从桥上走。”平安村安全村党支部书记谷天福对媒体表示,此前有个货车从河床上过去对岸拉水稻,走的时候路还是好好的,等装满水稻从原路返回时,路却被挖坏了,驾驶员没有留意发生了陷车事故,导致大半车水稻被浸泡。
谷天福所称的“陷车事故”,平安村多位村民对记者表示“确有此事”,但是不是黄德义等人故意“使坏”,大家不得而知。振林村党支部书记胡宝玉也称,2014年之后确实有人为破坏河滩导致枯水期难以行车的现象,“至于是谁破坏的,咱也不知道。”
除了修桥,可能对河道造成的另一个隐患来自于采砂。2020年之前,洮儿河盗采河砂情况也比较猖獗。瓦房镇有村民告诉记者,早在2016年,村民就不断举报洮儿河采砂破坏河道及耕地问题,但洮南市水利局等部门称“未发现村民反映情况”。2018年10月22日,水利部门再次进行村民举报现场核实,“存在一个砂石盗采点,对河道造成了破坏”。
除了一些非法采砂外,《中国慈善家》调查发现,在洮南市洮儿河上,当地水利部门审批了至少五个合法采砂点。但官方回复称,2018年8月10日,经水利等部门批准开办郑某砂场和忠心砂场,审批了五个采砂点,采砂范围900米,并核发了采砂许可证。2018年9月20日两处砂场都已停止采砂,未破坏河道。经洮南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实地用GPS定位,落在国家二调图上,该涉案地点范围内不存在耕地,地块性质为河滩,不存在破坏耕地行为。
自愿交费?
黄德义搭建的浮桥在2018年被拆除,为何2019年又被刑事诉讼?
办理此案的民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9年初,正值扫黑除恶期间,警方接到“涉黑涉恶”线索,瓦房镇有村民实名举报黄德义私占河道搭桥,强行拦路收费。此外,黄德义还因为土地纠纷,带人将河对岸平安村的相关人员打伤。
公安机关认为,黄德义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私自搭建浮桥,属于占用公共资源。多个部门对其进行过多次处罚并责令拆除后,仍没有按要求去做。此外,通过证人证实,黄德义及其家人在桥头拉上铁链,车辆经过桥梁时必须停下,只有交费之后,铁链放下,车才可以通行,在桥的旁边还建有彩钢房作为收费站。
“一个大铁链子拦着,交钱才给过,摩托车也要收5元。”一村民说,经常有外地人过桥时,对于收费不能理解,还因此和黄德义的家人发生争执。
振林村一位不具名的村干部向《中国慈善家》透露:“他们家人多,每天收费的人都不一样,遇到黄德义收费,确实有认识的或不好说话的,会免费放行,但他家其他人值班收费时,少一元也不给过。”
被判刑后,黄德义曾向洮南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23年3月31日,黄德义的申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驳回。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该案予以立案。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黄德义在刑事再审申请书中写道,自己和振林村部分村民在河对岸有耕地,春耕时,因无法直接过河到对岸耕种,需要绕行几十公里去种地。因此,自己花钱购买造桥的材料,搭建了通往河对岸的浮桥。这样既方便了自己家,也解决了两岸村民耕种和秋收的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瓦房镇多数村民在洮儿河对岸并没有土地,“村民需要绕行几十公里种地”的说法不准确。
这里属于松嫩平原西部,河两岸的田埂上能清晰地看到肥沃的黑土。瓦房镇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向《中国慈善家》坦言,洮儿河两岸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域,至少基本农田没有交叉,但前些年管理不太严格,有劳力的村民自己在河两岸开垦田地的情况也存在。特别是国家允许土地流转后,洮儿河南岸的村民也可以承包对岸村民的土地,但只是极其个别的现象。
黄德义2000年前后就曾在河对岸的安全村开垦90亩土地,这也成为他自称修桥的理由之一。2017年5月10日晚,因为土地纠纷,黄德义曾带人与对岸安全村村委发生肢体冲突,安全村党支部书记谷天福左耳受伤,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慈善家》,那块地属于安全村,安全村村委让其走土地承包经营手续,黄德义认为涉事地块属于河床,不是田地,因此双方发生冲突。
记者通过法律文书网查询到,2022年,黄德义与安全村也因此发生过民事诉讼,不过以败诉告终。
一笔“糊涂账”
黄德义建桥后一共收了多少过路费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
法院的判决书中认定52950元,公安机关坦言,5万多元是通过对固定过桥村民的询问笔录得出的结论,那些外地过桥的人无法计算。由于办案时桥已拆除,警方只能从走访中获得线索,通过村民在黄德义架桥期间的过桥次数、交的费用等信息保守估算出“违法所得”。
“由于收费人员众多,都是利用个人账户收取,而且交费人员分布较散,具体数额无数统计。”振林村村干部说。有民警透露了黄德义家人的证言,“在架桥期间,他们家应该收了30万元,而且不刨除他给另外一个嫌疑人何某的工资费用”。
对于这两个金额,不管是村民还是乡镇干部,都提出质疑:“修桥肯定是为了赚钱,人家那桥投资也不小,一般人修不起。一天24小时通车,那些年钱肯定没少挣。”
瓦房镇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慈善家》,振林村的户籍人口1000多人,常驻人口不足一半,浮桥使用者并非只有本村村民。“突泉县、胡力吐乡、万宝镇、野马乡、聚宝镇等地人去白城市方向都会在这里抄近道,还有那些搞运输的车辆,拉货的、挖砂的车辆也会从浮桥上过,每天的车流量非常大。”
“黄德义及其家人制定了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桥两头设有地秤,对一些载重车辆收费更高,一辆车50元到200元不等。黄德义将家里人及亲戚编组,并排好班,谁值班,收的钱就归谁家。”振林村村干部说,浮桥存在的那几年,大家都会选择从此桥经过。
这位村干部有次在河道干活时留意到,不到一个小时过了五六十台车,包括很多大车,“这一天至少能收几千元。”
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被收费最多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村民李某某过桥费花了2万元,法院责令黄德义家退还后,李某某“左思右想觉得不合适”又把钱退还了黄德义家,记者试图联系李某某求证,并没有得到答复。
连日降雨让洮儿河水位上涨
浮桥拆了五年后,
终于要修一座“便民桥”
在洮儿河上,私建浮桥并非孤例。
记者查询发现,2015年9月,洮南市福顺镇中心村村民孙某因在洮儿河上建浮桥敛财被洮南市水利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非法所建桥梁,并缴纳罚款。除此之外,2015年7月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王某在洮南市蛟流河乡白虎店屯与福顺镇庆太村交界处,私自修建过河桥收取过桥费,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有需求才有市场,数年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为何没有在振林村规划一座便民桥?
洮南市交通局对媒体表示,是否需要建桥取决于多个因素,其中包括这座桥以及桥所在的道路在整个洮南交通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当地的财政情况,还有一些季节性河流的因素,规划都是逐步地往前推进。
振林村为何没有建桥,交通运输部门解释,洮南河流比较多,“十三五”期间建了31座桥,还有两座桥正在建设。建桥首先考虑在路网中的作用,其次洮儿河是季节性河流,枯水期可以通行。
但是,7月8日,洮南市交通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勘探,两天后开始动工,预计新桥在今年秋收前建设完成。
洮南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年雨量大,相关部门重新进行了论证,目前正在进行设计和项目手续工作,会尽量推进。
图片官方承诺,今年秋收前建一条便民桥
近日,洮南地区近日连降大雨,洮儿河的水位明显上涨。
7月13日,《中国慈善家》再次走访现场时注意到,从振林村到洮儿河大约有2.5公里路程,除了一段拦洪的堤防外,其他道路全是坑洼不平的水坑,行人几乎无法通行。在原来的浮桥位置,搭起了简易房作为“施工指挥部”,旁边停着一台挖掘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大雨毁了村里通往河畔的道路,物料进不来,所以只能停工,需要先修路,再修桥。
“以前有浮桥时,这条路走的车多,还有人时不时修一修,桥拆了,也没有采砂的车了,就没人管了。”有现场村民告诉记者,有不少人听说政府要修桥了,天天来河边打听进展,他们至今也不相信在今年秋收之前这里会架起一座正规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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