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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快评 | 构建多主体校园安全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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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消失的课间10分钟”“厕所社交”“能不能玩萝卜刀”等有关学生社交游戏、体育活动等话题屡屡挑动大众神经,这背后,是学校承担着越来越重的安全责任。半月谈记者在基层采访时,众多一线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反映:学校往往承担着“无限责任”,大家都“生怕孩子在学校出事,一出事就是学校的问题”。(6月13日《半月谈》)
近年来,基于校园安全的责行,不少学生被剥夺了“课间十分种”,只能在教室里和座位上呆着,由此产生了“厕所社交”——在教室里也只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的孩子,选择了躲在厕所里社交。久而久之,这些受到过度保护的孩子如同处在真空中,很难获得真正意义上的锻炼,群体性成长受到很大的影响,无论身体素质还是社交能力,都在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也正是如此,让孩子们有正常的社交游戏、体育活动成了全社会的共识与呼声,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公共课题。
事实上,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正常活动属于学生的法定权利,也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应有之义。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规定:“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中小学课间十分钟活动受限的原因有安全顾虑、教学管理、防季节性流感等特殊时期的保护需要,但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防范安全风险,为了避免出现各种意外,尤其是在“无限责任”的现状下,学校往往会采取审慎性原则。
《民法典》中新增了“自甘风险”条款,对文体活动中出现意外的各方责任加以界定。但记者梳理了2021年以来北京的23份相关案件判决书,其中学校无需承担责任的仅有1起,能够适用“自甘风险”条款的不多。此样本几乎是共同现象的真实状况,“承担了一切”的学校被捆住了手脚,也就只能延续过度保护的既定原则。
从调查的情况看,61.9%的受访家长认为原因是家长希望孩子在校绝对安全,催生了学校“不出事为主”的管理模式。由此不难看出,学校限制孩子课间活动的自由,把他们关在教室里“过度保护”,实为迫不得已。磕掉牙,摔骨折,被踩伤……孩子在校园里因为参加体育运动、打闹等原因有时会发生意外伤害,却因为“自甘风险”的责任机制不明确,学校面临着负全责的既定事实,不确定性带来的确定性风险太大,让学校等管理方投鼠忌器,只好采取谨小慎微的措施。在此情况下,要将非教学时间的正常用交流、游戏和出教室活动等自由真正还给孩子,需要能从根本上解决时下校方“无限责任”的现状。
在国内,学校看起来比较危险的单杠、秋千之类的锻炼项目,在国外却非常普遍,甚至在下雨或下雪的天气下,也不会终止孩子在室外的活动,而是鼓励他们持续开展。之所以这些学校如此“大胆”,就在于宽容的外部环境和健全的保障机制,让学校可以在履行责任的基础上承担“有限风险”。一方面,法律规定的“自甘风险”原则,让学校只承担属于自己应当承担的一部分,学生和家长也应承担自身的责任。另一方面,第三方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等保障措施具有兜底性,可以彻底消除学校顾忌,起到全面松绑的作用。
校园安全责任从无限到有限离不开“多向奔赴”,这是一场“共识化行动”,需要包括家长、学生和主管部门在内的所有责任主体共同参与,构建多主体的共责共担的责任体系,改变学校为责任中心的风险机制,才能解除学校的后顾之忧轻松上阵,让对孩子的过度保护演变成伤害。
文/堂吉伟德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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