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司女士在医院的检查结果

台海网5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郑丽金 朱黄 文/图) “我右耳在采耳店被弄伤后疼了十几天,现在右耳听力明显比左耳差。”近日,市民司女士反映,今年3月24日在厦门悦享采耳(双子塔店)采耳时,右耳被技师弄伤,去医院检查发现右耳右鼓膜表面见血迹,诊断为耳损伤。事发后,她几次找商家要求承担相关责任,但双方分歧较大,赔偿问题陷入僵局。

司女士:采耳时技师被撞,耳朵被捅伤

司女士是悦享采耳的老顾客,去年买了上万元充值卡。3月24日晚,司女士和朋友一起到悦享双子塔店采耳、按摩。

“当时我做采耳的区域一排有3张床,我躺中间那张床。技师给我采右耳时突然被旁边一位技师碰到,采耳工具就捅进我耳朵里。”司女士右耳剧痛难忍。

司女士表示,更可气的是,事发后近20分钟,店家都没人出面处理,把她“晾”在那里,“直到我朋友说要报警,店长才出来说,拿可视耳镜插进耳朵看一下有没有烂。耳镜很多人用过,我怕耳朵破了感染,当时耳朵很疼,就自己去医院检查”。

当晚10点多,司女士到医院急诊,检查结果显示右耳道畅通,右鼓膜表面见血迹,窥视不清,诊断为耳损伤。“右耳疼了十来天,没法上班,右耳听力明显感觉比左耳差。”司女士说,疼13天后去医院复诊,检查结果显示右侧外耳道畅通,鼓膜下方见两处血痂物附着,诊断为耳外伤。

愉快的消费放松变成难以忍受的疼痛,司女士十分郁闷。“他们态度很差,找他们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微信不回,电话不接,直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才回复。”司女士认为,是商家规范管理不当导致意外发生,应当赔偿她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但商家只愿赔偿医药费。司女士无法接受,双方陷入僵持。

采耳店:员工个人行为导致,跟公司无关

导报记者随司女士朋友来到悦享采耳双子塔店,一位自称是老板妈妈的叶女士表示,悦享采耳在厦门有很多加盟店,双子塔店是直营店,开业3年多,“这事比较严重,是意外,店长报到公司。司女士采耳时,刚好旁边员工拿东西碰到了。我们没碰到过这种情况,不知该怎么处理”。

叶女士说:“刚开始公司说只赔医药费,我说光赔医药费太少,再赠送些卡金如果司女士不想来了,剩余几千元卡金可以退掉。可能是店长没跟司女士沟通好。”

就司女士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叶女士表示,如要一两万元的赔偿,公司肯定会让员工出,公司也会出一些,这是员工个人行为导致的,跟公司没关系,“如果你想让她赔这么多钱,你拿出让她赔钱定性的东西,有公证、司法的方案,我们才会予以解决,因为这个涉及到员工也要赔”。

对于叶女士提出的赔偿方案,司女士无法接受。她表示,卡里的钱本来就是她充值的,商家理应退款,“耳朵被捅伤,我的生活和工作都受到很大影响,商家应承担责任”。

律师观点

采耳师职务行为致损该店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厦门律师林毅彬分析,采耳师在提供服务中导致司女士耳膜受损,属职务行为致损,应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存在重大过错,公司赔偿之后可向过错员工追偿。

林律师认为,消费者享有安全消费的权利,采耳中造成的伤害属于消费安全事故,消费者有权主张赔偿。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赔偿辅助器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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