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法治的社会,也会有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

近日,有媒体曝光称,11月4日起,河北唐山迁安市民营企业家杨立国等20人涉黑案庭审中,包括一号被告人杨立国等在内多名被告人当庭控诉“指居”期间有遭到办案人员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其中包括:先让看色情视频,勃起后强迫脱裤子;被用脚踩在脸上强迫其唱《征服》;被强迫一边学鸭子走路一边唱“我是一只公鸭子,要找一只母鸭子”等。

这种刑讯逼供手段,可谓是伤害性极大,侮辱性极强。

网络搜索发现,这起涉20余人的涉黑案,并未有官方媒体只言片语的报道,办案方也未公开发布“犯罪线索征集”。

真是一起低调的涉黑大案。

信息显示,此案中,杨立国名下企业仅被查封的现金就超过10亿元。

其家人认为,此案“错就错在为了铁矿改造,公司账上现金太多。”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明显属于趋利性办案,相对于跨省“远洋捕捞”式执法,本案可称为“近海捕捞”。

多名刑法学专家出具《法律意见书》亦认为,杨立国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还有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致函最高法院为其陈情,希望该案能得到依法公平、公正处理。

一件本应“拍手称快”的黑恶组织被打击,除了家属在为其鸣冤外,为什么法律界人士、刑法专家、人大代表们纷纷都在为其叫屈?

其背后,有没有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内幕?

公开信息显示,草根出生的杨立国现年67岁,靠着敢拼敢干白手起家创下亿万家业,其名下实控企业11家,累计缴纳税款18.29亿元,曾连续多次当选迁安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和迁安市工商联副主席,并连续多年被评为迁安市、唐山市劳模。

然而在2023年2月16日,这个集政治身份、劳模荣誉与财富于一身的企业家,却摇身一变成为了“黑社会”,被查封、扣押、冻结资产包括资金10.9亿元、房产104套、车辆8台等。

杨立国被采取措施后,企业及个人被倒查20年。

鹿泉区检察院在《起诉书》指控,杨立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自成立以来,共实施犯罪活动12起,违法活动4起,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罪名,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共4个罪名追究杨立国的刑事责任。

引发该起案件的线索是什么呢?

杨立国的家人称,“鹿泉公安分局在办理20年前曾在杨立国公司干过活的前员工孙久利系列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杨立国及其企业拥有大量财产,遂见财起意,将此案强行与杨立国拉上关系,拼凑成一个有20名被告人的涉黑案,而孙久利则被列为本案第二被告人。

辩护人认为,鹿泉公安分局未对杨立国正式立案,就对其采取刑事措施,违反了“先立案,后侦查”的要求。“本案连杨立国的立案手续都没有,只有孙久利系列案件即620专案的立案手续。极为荒唐!”

作为始作俑者的孙久利亦在庭审中不认可其与杨立国涉黑案有关。

孙久利称,“我跟杨立国一毛钱关系没有,因为我20年前就不干了。他就在我旁边坐着,他要是给过我一分钱,你们判我100年我都认。”

也有旁听者称,律师在质证庭指出42份检察机关问询笔录中,有37份来自侦查机关的讯问笔录,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

所以多名被告家属认为,这明显是人为拔高凑数,“为了搞钱而搞案子的痕迹很明显。”

多名刑法专家就杨立国涉黑案召开论证亦认为,本案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即组织特征、行为特征、经济特征、危害性特征均不具备。

此外,本案律师还认为,在长达20多年里,这个所谓的“黑社会集团”仅有12起违法行为,并且大部分都属于已结案或个案,完全不能体现出真正的黑社会特征。

一起涉案人数众多的“黑社会集团”,为什么在之前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屁事儿没有,时隔数年后才被“秋后算账”?

这其中,有没有如家属及律师所控诉的那样,涉嫌被“近海捕捞”?

如何没有,该案的“首犯”杨立国,为什么在庭审中表现得如此的愤怒?为什么在庭审中表现得“窦娥”还冤?

据现场律师和旁听者介绍,2024年11月28日,即庭审第二十四天,杨立国不满庭审走过场,不能保障基本诉权,悲愤下在法庭上拿麦克风狠砸自己额头,顿时血流满面,引发了旁听者的广泛同情。

庭审中,杨立国对指控当庭予以否认,并多次请求法庭播放证人、被害人的同步录音录像,但得到的却是公诉人的反对与合议庭的沉默。见状,杨立国以手指灯发誓:“如果我实施了这些行为,我全家不得好死!”

杨立国说,“现在我再也不相信审判长了,审判长直接把我判了吧!”

一位辩护人称,他深深的体会到了杨立国的无助无奈以及公检法的无法无天。“我也不知道用啥渠道能让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最高检和最高法派人来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看看这个法庭是怎么审判这个扣押了十个亿的企业家杨立国案件的?”

另一位辩护人亦称,综合在卷书证、相关笔录和被告人当庭陈述,该案堪称全案最为荒谬的一起指控。

这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

在江浙广深等发达省份数万家企业疑似遭“远洋捕捞”的今天,杨立国涉黑案,有没有可能如其家属所控诉的那样:因企业现金高达11亿而遭到“近海捕捞”?

是的,当“以刑化债”、“远洋捕捞”、“近海捕捞”横行的时候,我们的企业老板们,谁都有可能成为别人碗里的“唐僧肉”。

有经济学家担心,如果不禁止“捕捞”现象,全国各地的骨干民营企业都垮了、停了、关了、不干了和转移了,那么,国家发改委出台再多的促进民企发展政策,财政部搞再多的赤字,人民银行放再多的货币,降再多的息,对于复苏国民经济,也不会有多大用处。

就在今年9月25日,又有经济学家呼吁:“停止地方政府以调查民营企业家并交钱放人以获取地方财政收入的做法”,以“防止其蔓延形成一场国民经济灾难”。

问题的问题是,当一个地方的财政严峻到连工资都发不起的时候,这样的担心和呼吁,能阻止得了饿狼扑食吗?

退潮后,才知道谁在裸泳。

杨立国涉黑案究竟会迎来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尚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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