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10日讯 北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硅烷科技,838402.BJ”)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928日受理了硅烷科技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4328,硅烷科技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硅烷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3月27日,硅烷科技披露《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现向北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关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公司表示,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实际需求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各方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公司还称,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经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论证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终止后,公司将根据整体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统筹考虑本次拟募投项目的后续安排。

  硅烷科技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上市保荐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包括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内的特定投资者。其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的 20%(含本数),最终认购股份数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除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之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97,398,477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年产3,500吨硅烷项目、四期3,500吨/年硅烷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中信证券指定郑亦雷、李君瑞作为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天眼查APP显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8年,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是一家以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为主的企业。

  硅烷科技2022年9月28日在北交所上市,发行价格为5.66元/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823.1709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截至2022年9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231,709股,募集资金总额442,791,472.94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684,342.5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4,107,130.39元。硅烷科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梁奋、李雪斌。

  硅烷科技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额60,000.00万元,计划用于硅烷装置冷氢化系统技改项目、500吨/年半导体硅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硅烷科技本次发行费用合计3,868.4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333.11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3,112.77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3,577.46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