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被警方扣押了46公斤黄金,讨要了十几年后,从非法扣押不予回应,到最后直接告诉男子“黄金早就卖掉了”。这个犹如哑巴吃黄连的男子叫做于润龙,住在吉林省一个小县城中,虽然没什么文化,却是当地第一个承包金矿的人,当时于润龙主外妻子赵秀兰主内,开了一个金店,每个月的营业额都在五万以上,但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

2002年9月21日,于润龙携带46公斤黄金,开车准备去广州加工,刚上了高速路,就被吉林省公安局的警察,拦了下来进行搜车,随后因非法贩卖黄金罪被逮捕。

于润龙慌忙解释自己的黄金来源合法合规,但警方却说他没有购买黄金的经营许可证,所以不能私自贩卖46公斤的黄金,于润龙自然不敢和警方叫板,只能乖乖被带回去服刑,至此,于润龙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03年4月的时候,在监狱中待了一年的于润龙突然被放了出来,理由是国家下放新年规定,个人买卖黄金不再需要行政审批,所以于润龙的案件重新再审的时候,就变成了“无罪”。

于是出狱后的于润龙,主动到公安局索要扣押的黄金,可公安局却说不予退回,于润龙为了讨要回黄金就在各处投诉,没想到几个月后又接到通知,于润龙因非法经营罪被起诉,但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于润龙不甘心继续向吉林公安要黄金,公安局的人要他回去等消息。

可最终于润龙只接到一个通知,大概意思就是但年没收合法合规,所以现在不与退回,可怜的于润龙由于“46公斤黄金事件”,从万元户变成了低保户,女儿看到家庭如此的困难,主动提出不在念书,来分担父母的压力,这让于润龙的内心更加煎熬。

2006年,于润龙再一次讨要自己的黄金,但最终的处理结果还是不能退回,理由是公安局没收的黄金不能永久保存,这个理由十分的荒唐,按理说黄金是可以永久保存的最值钱的流通货,随后于润龙继续向更高法院申请自己的诉求,直到2012年8月,于润龙再一次接到吉林省公安局的电话,要求于润龙来警局一趟,于润龙以为事情终于迎来了转机,没想到的是于润龙刚到警局,就被干警团团围住,拿着有罪通知书再一次把于润龙关了起来。

于润龙自己也万万没想到,兜兜转转十年之久又进了监狱,妻子赵秀兰开始给丈夫于润龙在外面上诉,最终在2013年,于润龙被宣判无罪释放,出来后的第一件事情还是讨要黄金,公安局的人终于开口说话了,黄金不在了,早就卖掉了。

但公安局的人愿意以当年的黄金市场价,折合成384万人民币还给于润龙,可于润龙不愿意了,毕竟现在的黄金价格已经翻倍,46公斤可以卖到上千万。

2013年3月,法院以最公平的方式,判处公安局返还于润龙四万六千三百八十四克黄金。虽然于润龙和46公斤黄金的案件告一段落了,但因为此案的拖沓和反复,他身边的同行早已身价过亿,只有他还挣扎在生活的沼泥中等待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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