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广西一地发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一位民警为了救一个轻生女孩不幸牺牲。

然而,如果你看过视频,就不会觉得这是一次民警对轻生女孩的救援,更像是这个女孩实施了一次恶意谋杀。

因为,这个女孩的水性非常好,也不显得慌张。在这种情况下,她两次抢走了救援绳,最终导致民警反而体力不支沉了下去,在此过程中,她仍然能够保持淡定踩水。

据说,报警电话甚至是这个女孩自己拨出的。

这件事情有多严重呢?如果最终她没有得到惩罚,那么以后因为意外落水的人,可能就无法获救了。

她的水性好到什么程度呢?

前面几秒的视频她仅用双脚蹬水就可以把脸浮出水面,还能用双手捧水抹了几把脸,游过泳的朋友应该知道这个动作是需要有一定游泳能力才能做出来的,而那个警察是大喘气努力向她游去,双方的游泳技术以及身体状态都形成了鲜明对比。

双方靠近之后,她有一个明显的侧向起身动作,用左胳膊用力的去拦住警察的脖子,一个不会水的人可能会持续挣扎并抓住一切附近的东西,但她水性这么好,又没有慌张扑腾,做出这种动作就非常奇怪。

此后,她通过左肩用力合并右手一起把警察脖子锁住,之后将警察整个人没入水中,且用力往下按压了几秒钟。此时可以清晰的听到警察溺水后所发出的“咕噜”声。还是同样的问题,一个不会游泳的人为了求生可能做出这些事情,但一个会游泳且并无生命危险的人做出这种动作,肯定不是出于求生本能。

在这之后这段视频的关键道具“绳子”出场了,在警察马上就要抓到绳子的时候,她左手向后用力把警察往深水区推了一把,而警察也为了让她能抓住绳子,自然地往后退。视频也很清晰的显示,这女的明显具有往前游的能力,而她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也只是往前游了一下,她眼看着绳子只是往岸边漂了一小段距离,她就又采用仰泳姿势静止不动了。

这段视频如果仔细看可以发现,她如果不推警察那一把,两个人起码有一个是肯定能拉到绳子的。

此后,岸上扔绳子的人明显观察到警察此时的状态要比她危险的多,直接将绳子抛远扔到了警察身旁,警察刚要抓住,她立刻拿住绳子并且拉到自己的身旁,警察自此失去了最后的求生机会,逐渐的没入了水中。

注意,以上基本上均为对视频的直接描述,以及通过两人状态所做出的合理判断。

是通过视频就能直观得出的结论。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真是这样,那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一个网传截图。

目前还有一些其他推测。

但很遗憾,从官方通告来说,已经定义成救落水者而牺牲,则这个女的可能不会受到什么惩罚。

此外,从她本人事后接受采访的说法,对照视频就可以发现,不是民警把救生绳推给她,而是她一次把民警从救生绳处推开,一次直接抢走救生绳。

如果最终她没有得到惩罚,那么以后因为意外落水的人,可能再也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分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从宽】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