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4月11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州金罚决字〔2024〕1号)显示,因内部管理要求执行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新区支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编辑:王成亮 实习编辑:彭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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