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钟自炜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聚焦企业研发创新,福建省用好用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推动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加力提效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产业增加值“双倍增”行动,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稳步增长,连续三年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目前,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已超1.2万家,成为科技创新主力军。

另一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2023年全年已认定四批次超2000户先进制造业企业,累计抵减增值税额约26亿元,有力推动福建省先进制造业升级发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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