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2日电 (薛宇飞)你有没有和家人做过这样的游戏:翻来覆去看商品,看谁能找到生产日期!

随着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购买商品时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成了很多人的习惯。但是,有消费者反映,一些商品的生产日期却在“躲猫猫”,不仔细寻找很难发现。

印刷位置五花八门,字小、颜色浅

近日,中新经纬来到了北京朝阳区常营附近的一家永辉超市。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查看了各类商品印刷生产日期的位置。

生产日期的印刷位置五花八门。中新经纬 薛宇飞 摄

“标注位置五花八门”,是记者的第一感受。生产日期在各类商品包装上的位置,没有统一标准,既有印刷在商品包装正面的,也有背面、侧面,既有印刷在商品正中间位置,也有隐藏在犄角旮旯。由于印刷位置不确定,想找到商品的生产日期需要翻来覆去地反复寻找。

那些印刷在商品包装正面的生产日期,比较容易看到,但为数不少的商品,都将生产日期印刷在了塑封口或者包装侧面,加上字体模糊,不仔细查看很容易忽略。有些商品将生产日期印刷在塑料包装的边缘,而边缘很容易折叠,生产日期更不易被发现。

同款商品生产日期的印刷位置也不一样。中新经纬 薛宇飞 摄

即使是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款商品,生产日期的印刷位置也有可能不一样。比如,超市货架上同一款永和豆浆速溶豆粉,前后两件商品的生产日期,一件印刷在了包装正面,一件则在侧面。

字小、模糊,是生产日期难找的另一个原因。走访时,一位上了年纪的消费者对中新经纬说:“一些保质期短的食品,生产日期的字体都非常小,对老年人很不友好,我都看不清楚。如果买了过期产品,吃坏了身体怎么办?”

例如,在超市里,一款长度约30厘米的豆腐丝产品,它的生产日期印刷在了包装的最顶端,字体不大且呈现白色,不易被消费者发现。

中新经纬还发现,生产日期的字体颜色普遍是白色、黑色或灰色,几乎没有使用鲜亮颜色进行印刷的,没有起到重点标注或提示的作用。一款包装袋颜色以白色为主的宠物食品,它的生产日期印刷在了包装的边缘处,字体不仅小,而且颜色为灰色,很容易被忽视。

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中新经纬 薛宇飞 摄

除了食品,药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通常采用印刷和钢印的方式打在包装盒上的,打钢印的方式虽然让数字不易脱落和模糊,但也容易出现数字显示不全、鲜明度较差的问题。

印刷位置特殊,故意施展“隐身术”?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一些商品尤其是需要冷藏类的食品,会将生产日期印刷在包装的特殊位置,导致字体与包装完全融合,难以辨认。

生产日期印刷在包装袋黑褐色区域。中新经纬 薛宇飞 摄

在永辉超市的冷鲜柜中,一款商标名称为“永辉农场”(注:商标持有公司为永辉超市全资子公司)的珍珠白虾仁冷冻食品使用的是中间为白色、四周为黑褐色包装袋,记者反复寻找该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却一直都没找到,并且,在多个同款产品包装上也未能找到生产日期。经过仔细辨认后,最终在包装的黑褐色区域找到它的生产日期,时间为2024年1月。

上述产品为什么不将生产日期印刷在中间白色区域,而是印刷在黑褐色区域?生产日期与包装袋颜色几乎融为一体,岂不是增加消费者的辨别难度?21日,中新经纬向永辉超市相关人士咨询了产品生产日期标注方式是否有内部规定等问题,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生产日期印刷在包装袋蓝色区域。中新经纬 薛宇飞 摄

同样是在冷鲜柜里,寻找一款“深海鳕鱼排”产品的生产日期也耗费了数分钟时间。该产品包装袋的上半部分为白色,下半部分为蓝色,记者拿起该商品仔细寻找后都未找到生产日期。之后,记者询问了永辉超市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他说:“你要仔细找,肯定有生产日期,就是不好找而已,现在很多产品都这样。”

超市工作人员用手机照明灯寻找生产日期。中新经纬 薛宇飞 摄

该名工作人员随后接过记者手中的“深海鳕鱼排”,找了一会儿也没找到,并说“这是新来的产品,我也不熟悉。”后来,他拿出自己的手机并打开手机照明灯,一点点查找后,终于在蓝色区域的边缘处找到了生产日期。生产日期字体的颜色非常浅,加上室内灯光反光,不易看到。

酱鸡产品的生产日期位于塑封口位置。中新经纬 薛宇飞 摄

对生产日期进行“隐身”的产品还有很多。例如,一款酱鸡产品,以打钢印的方式将生产日期打在了塑封口的位置,塑封口有褶皱,与钢印数字的凹凸感几乎融为一体;一款豆浆粉,包装袋以米白色为主,只有极少的区域为绿色,尽管如此,该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印刷在了绿色区域;一款梦龙冰淇淋,生产日期印刷在包装的褐色区域。

生产日期隐藏在包装的褐色区域。中新经纬 薛宇飞 摄

除此之外,超市里的打折促销商品,通常使用不透明胶带将数个产品捆绑在一起,其中一些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被遮挡住。走访中,就有顾客询问超市里的促销员,打折销售的酸奶是否还在保质期内,在得到促销员肯定答复后,顾客才将酸奶放入购物车。

“显著标注”应该如何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国家卫健委制定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积大于35平方厘米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对中新经纬表示,关于生产日期的标注,国家早就有明文规定,但仍有一些小微型企业或低能级城市的市场上会出现商品包装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晰的情况,需要进一步规范。

他建议,面对企业的明知故犯、打“擦边球”等行为,相关标准要对生产日期“显著标注”的规定,做进一步细化。

针对生产日期标示等问题,有全国人大代表也曾提过相关建议。2023年9月,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的《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248号建议的答复》中称,为深入了解消费者阅读食品标签习惯,国家卫健委组织开展食品标签认知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日期标示是消费者最关注的食品标签标示内容之一。目前,国家卫健委正在组织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为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阅读食品标签需求,修订后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一步完善了食品日期标示要求,拟要求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示统一按照年、月、日的顺序进行。

彼时,国家卫健委还称,全国人大代表所提生产日期的字号大小根据包装大小确定、字体颜色与背景颜色反差、相对统一位置要求等,将在标准修订中进一步研究。(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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