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吴静受贿一案。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11月至2022年上半年,被告人吴静利用担任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购买茅台酒倒卖获利及农特产品进入公司平台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0万余元,其中100万元未实际获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吴静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静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静进行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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