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发生过一起马蜂伤人案件,九旬老太在经过村口被马蜂蜇伤,家属以此为由告了8天前摘马蜂窝的小伙,要求对此赔偿26万元,那么法院应该怎么判呢?
案件介绍
章老太今年九十多,身体非常硬朗,她有六个子女,也是尽享天伦之乐了,可谁知道竟然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9年10月17日,章老太打算独自前往小儿子家中,就在经过村口的大树旁时,意外发生了。
原来村口的大树下有一窝马蜂,平日里虽然很危险但也没有出现过马蜂伤人事件,因此都是相安无事。可没想到,马蜂突然发疯似的对着章老太进行攻击,章老太不幸被马蜂蜇伤。
事后,小儿子一家赶快将章老太带往医院救治,但由于马蜂数量太多,使得章老太体内毒素过分积攒,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中毒性休克和凝血功能衰竭,最终不治身亡。
章老太的子女感到非常疑惑,他们在仔细观察树下的马蜂窝后发现,马蜂窝整体残破不堪,损失大半。也正因为家园被毁,因此导致马蜂群极具攻击性。
经过村民告知,原来是在八天前隔壁村子的赵某以及钱某两人,他们得知马蜂窝可以卖钱,随后来到村里面用网购的工具摘下了部分马蜂窝,两人还一边高兴着如何分钱,一边离开了村庄。
然而钱某和赵某两人的行为导致马蜂群混乱,也因此使得这群马蜂极具攻击性。就在章老太经过时被蜇伤不幸离世。
事后,章老太的家属以此为由将八天前债马蜂窝的钱某和张某两人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对章老太的死赔偿26万元。
网友热议
有网友发表自己的看法:如果是小伙上午摘蜂窝,老太下午被蛰,可能就有因果关系了。但是这两名小伙已经摘马蜂窝过去了八天,再去讹诈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但是不得不说,小伙还留下这一部分马蜂窝确实存在不小的隐患。
法律分析
在法庭上,章老太的家属以钱某和赵某两人掏马蜂窝,因此马蜂群失控,导致章老太的死亡,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当对章老太的死亡负责,赔偿损失262024.33元。
被告则在法院上对自己辩护,他们认为自己捅马蜂窝和章老太的死之前并未存在因果关系,原因是因为在这期间已经过去了八天,而在此期间也并未传出其他马蜂伤人事件,除此之外,章老太被马蜂蜇的原因以及是否有其他人也摘过马蜂窝也无从得知,况且马蜂的本性就是会对人类进行攻击,因此并不是因为自己摘马蜂窝才导致章老太的死亡,因此要求驳回原告的诉求。
就本案件而言,似乎两名被告已经摘走马蜂窝八天,无法证明他们的行为与老太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法庭上,原告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的行为与案件有关。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证据,那么被告往往会获得胜利。
综上所述,本案中原告未能证明被告摘马蜂窝的行为与章老太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未能成立侵权责任,经过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因果关系是判定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判断因果关系时应按照逆推法进行分析。逆推法是指从犯罪结果出发,逆向追溯犯罪过程,查找与结果之间的相对性和必然性关系。要判断因果关系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行为因果关系:犯罪行为必须是引起危害结果的必要条件,没有该行为就不会发生该结果。例如,放火罪是指用明火引起火灾,没有明火就无法引起火灾,因此要判断放火罪必须有明火和火灾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时间因果关系:犯罪行为必须先于危害结果发生,即事后不能从危害结果推得犯罪行为。例如,盗窃罪是指通过实施盗窃行为获取财物,如果财物已经不是通过盗窃获得的,就不能认定有盗窃罪的构成。
三、主客因果关系:犯罪行为必须是直接引起危害结果的主观因素,而非客观环境因素引起的。例如,司机醉驾撞人,造成的人员伤亡应归责于司机而非道路和车辆的安全条件。
在未能充分证明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原告往往难以获胜,因此在举证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具体、可信的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且逻辑正确,从而使自己的诉讼请求能够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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