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券中社记者从业界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4版)。2024版“负面清单”包括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等四部分,共94条,较2023年版新增5条、删减1条,新增主要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以及产品条款表述类。

其中,产品条款表述类的新增1条,即:健康保险的既往症未明确表述为“指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患的疾病”。

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新增4条,包括:

保险产品通过调整附加费用率系数倒算的方式,人为干预费率正常水平,存在误导销售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患。

保险产品备案费用假设与实际费用不一致,费用描述不清晰、费用水平设定不合理。

同一保险产品在不同渠道销售时采用的精算假设及利润测算结果存在明显差异,同时缺乏管理手段,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养老年金保险采用明显偏离实际水平的预定死亡发生率,缺乏定价依据。

与此同时,“负面清单”(2024版)对2023版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或删减。例如,多个针对“增额终身寿”的负面清单调整为针对“保险产品”。例如,2023版“增额终身寿险的定价附加费用率假设较公司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在2024版改为“保险产品的定价附加费用率假设较公司实际销售费用明显偏低”。

监管部门要求,各人身险公司认真对照“负面清单”持续加强对产品精算工作的管理,切实提升合规经营意识。各公司总精算师要切实履职尽责,持续提升专业性、独立性和职业道德,做好产品的全周期管理。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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