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记者从山西省林草局获悉,日前我省印发《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晋城、晋中、长治3个先行市和乡宁、阳高等27个试点县做好试点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林农获得更多的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权,被誉为林业上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通知》主要围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改革落地,统筹改革试点推进,全面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各市要全面梳理工作任务,将八项改革任务23项具体改革举措和五项实施举措逐条细化落实,推动改革落地。晋城、晋中、长治3个先行市,要当好集体林改“领头雁”,全面开展百场带千村、产业富民、保障林农权益、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创新采伐制度、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生态保护补偿、林业金融创新、加强队伍建设、专项考核等十大行动,对照46条实现路径,不断深化改革,破除瓶颈制约,推动林改向纵深发展。27个试点县要当好机制试点“排头兵”,对照种树农民收益保障、集体林业大县利益补偿、发展林业规模经营、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林权投融资机制、林业财产权益保护制度、林业产业发展、集体林经营管理制度、社会化服务等9个机制,围绕56条试点路径,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力争到2024年底,基本建立相关制度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到202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炼改革发展模式,扩大宣传推广范围。(记者张丽媛)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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