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5月22日讯 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漳台交执(2024)罚字第130号)显示,因涉嫌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对厦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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