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31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31日发布的3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华融金租”)合计被罚款32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下同

  具体来看,文号为浙金罚决字〔2023〕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存在董事、监事薪酬决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实施回避,租赁资产风险分类不真实,以无法取得所有权的资产为租赁物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三查”不到位,租后管理不尽职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华融金租处以罚款1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号为浙金罚决字〔2023〕1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存在以不宜变现的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华融金租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号为浙金罚决字〔2023〕15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存在授权、项目调查、审议、审批放款等环节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华融金租处以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华融金租是中国首批金融租赁公司之一。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86年的浙江省租赁有限公司,2001年改制为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由大型国有金融企业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799.HK)控股。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设有宁波、金华分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华融航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华融金租主要通过以设备为基础的金融租赁业务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解决方案,主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直接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服务领域包括高端装备、基础设施、环保水务、交通物流、信息技术、管廊工程、新能源、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多个行业。(中新经纬APP)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