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莫担心,罪错会帮教”;“莫害怕,受害有救助”;“莫迷茫,法治进校园”;“莫无助,公益为你守”;“莫迟疑,有案来报告”。

六个“莫字诀”,是“莫阿姨”的未保口头禅。“莫阿姨”,大名莫苇菁,黄浦区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20年来,她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综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目标是——让孩子们远离伤害、远离犯罪。

黄浦区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莫苇菁 黄轩供图

“迷路”少年 回归社会无障碍

品学兼优的好孩子,也会做小偷吗?会的,“莫阿姨”遇到过。

一个男孩子,从小就是优等生,临近高三,家境优渥的小伙子忽然偷起了自行车,接二连三,直到被抓。为啥要偷?他想自己赚钱请同学吃饭,感觉很有面子。因为未满18岁,痛哭流涕的小伙子被交给了“莫阿姨”。一番帮教后,小伙子知错了。回到学校,他努力学习,高考成绩很理想。更幸运的是,上海当年在全国率先试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封存,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的卷宗档案加盖专门印章,封存,保障误入歧途的孩子们回归社会“无障碍”。

那个男孩子,大学毕业后工作、成家,一直很好。他仅仅是众多受益于“莫字诀”孩子中的一个。“未检工作不仅是定罪量刑,更应深入探究未成年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帮助他们重回正常轨道。”莫苇菁说。

多年来,经她帮教的未成年人数不胜数,他们脱胎换骨,或重返校园,或找到理想的工作,走上了崭新的人生道路,其中有近20人考上各大高校。

“莫字诀”,也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得到回应,条例第72条明确,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

低龄犯罪 及早干预积极矫治

曾有一段时间,一些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以及校园欺凌等恶性违法犯罪却被“一放了之”,引发广泛关注,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严惩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呼声高涨。

但无论是司法界还是理论界,都反对仅仅因为一些极端个案就否定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制度和刑事政策;事实上,最高法大数据分析显示,最近10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下降趋势。

一个共识是,刑罚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途径。对不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社会的同时挽救孩子,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也不能简单地“一放了之”,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应当及早干预,积极矫治。

这种干预矫治,如何实施?“莫字诀”,就是一种通俗生动的归纳,也是上海多年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有益实践。

那些赦罪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成长经历,各不相同。莫苇菁就量身订制帮教方案,联合家长、帮教基地和社工组成帮教小组,耐心讲解法律常识、人际关系的处理方法、自我心理调节技巧。莫苇菁还带领未检团队干警们,针对青少年群体中高发案件、易受害案件、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研发各类法治课程,线上线下送法进校全覆盖。

70后“莫阿姨”人很瘦小,微信名“三棵草”,为啥这么叫呢?名字里三个草字头呀。其实,疾风知劲草!20年来,守护未成年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检察官莫苇菁最不缺乏的,就是始终如一的澎湃热情——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让孩子们远离伤害、远离犯罪!

新民晚报记者 姚丽萍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