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得沸沸扬扬的邯郸13岁初中生遇害案,点燃了千千万万网友们的怒火,这一起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在事发7天后,也迎来了最新进展。
一,张某被抓,表情木讷。
最新消息称,目前3名行凶者已经被抓,最为穷凶极恶的首犯张某,在审讯室表现出一脸无辜的样子。
据称,张某在接受询问的时候,坐立不安,表情木然,不知道有没有后悔自己的行为。
不得不说,张某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杀人,更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违法犯罪,还在幻想关两天就回家。
嫌疑人张某冷漠无所谓的态度,实际上从父母对他的溺爱和护短,就能看出端倪。
在警察上门调查了解情况的时候,连续敲了两个小时的门,这位嫌疑人的家长,竟然拒不开门。
嫌疑人家长声称:你们警察这样子上门来调查孩子,会把孩子吓到的!
不得不说,这样的家长,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教育出来的孩子,已经成为社会毒瘤。
如此护短,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
舐犊之情,人皆有之,但是家长不分场合的护短,不正是未成年行凶者最大的心理依仗吗?
反正自己犯了什么错,家长都会给我撑腰。
从受害学生同学反馈的情况看,3名行凶者长期找他要钱,不给钱就打。
如今出了人命关天的大事,受害者姑妈去学校,班主任老师竟然说没有人欺负孩子。
更让遇害者家属愤怒的是,校长不知道出于何种目的,竟然孩子的死是意外!
行凶杀人者,被校长称之为意外,的确让人不得不怀疑,校长是不是也在护短遮丑?
如此学校校长和老师,如何才能相信,他们可以保护好孩子们的安全?
二,行凶者家人发声,受害者妈妈因悲伤过度住院。
最新消息称,受害者家属在殡仪馆,已经挂起了孩子的黑白照片。
由于孩子父母都伤心过度,无法摆脱悲痛,都是孩子的姑妈在跑前跑后地料理孩子后事。
由于受害者小光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各自都有了家庭,但是距离都不算太远。
当孩子妈妈听说孩子没了,在地里连滚带爬的要去案发现场看孩子最后一眼。
有村民说,看到孩子妈妈张开嘴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嘴里却发不出一点点声音,才能理解什么叫做丧子之痛。
或许是悲伤过度,孩子的妈妈几次晕倒,已经被送进了医院住院。
有好心人去医院看望孩子的妈妈,送去水果,但是却没办法安慰。
因为孩子的妈妈躺在病床上,脸上一片木然,没有任何表情,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生无可恋吧。
行凶者家属发声。
经过记者多方走访打探,终于找到了三名嫌疑人的家属。
但是从这些嫌疑人家属口中得到的消息,却更加让人心情沉重。
据称,这三名嫌疑人都是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都在外面打工,平时都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活。
尤其是主要嫌疑人张某的亲戚,首次对外说:
孩子平时表现也算稳重,谁能想到他有那么大的胆子?
嫌疑人马某的爷爷说:孩子平时表现都还可以,3月11日去学校读书,还是他给孙子准备的日用品。
只是到了下午两点,就接到班主任电话:“你家孩子被警察带走了”!
不得不说,留守儿童的犯罪问题,也的确该引发社会的关注。
毕竟,现在很多家庭父母都在外打工。
如何教育孩子,疏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这才是当务之急!
三,央媒表态:年龄不是“脱罪”的理由!
由于此事属于严重的刑事案件,已经引发了人们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激烈讨论。
面对穷凶极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的未成年人,能不能因为年龄小就“脱罪”?
法律到底要不要重判手段极其残忍的未成年人犯罪?
目前的网上还有争议。
另外一个问题的是,作为行凶者的监护人,家长又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针对网民们关注的这些焦点,央媒罕见表态,力挺网友们的观点,认为:
“年龄不是“脱罪”的理由”!
由于3名行凶者都是13-14岁的未成年人,但是却成为校霸,长期欺负同班同学同学。
所以,如果年龄小就能“脱罪”,无疑是对其他霸凌者的鼓励,对弱势孩子的犯罪!
央媒引用网友的评论称:三名行凶者竟然在杀人后,为了不被发现,还用铁锹毁坏受害者面部。
其残忍程度,早已经超越很多成年人,让人想想都不寒而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刑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且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本案令人发指的情况,央媒认为,嫌疑人家长和学校都有重大责任。
在处理这起案件的时候,应该综合考虑行凶者强大、残忍的心理素质。
不能以“年龄小而脱罪”,要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
唯有依法惩恶,才能扬善,才能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
也才能对其他正在霸凌他人的未成年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在这起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该不该判刑?
监护人承担什么责任?
学校承担什么责任?
年龄小能不能“脱罪”?
这些都是我们该好好思考的问题!
对此,大家有什么不同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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