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国足协副主席、中国田径协会主席于洪臣,被控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万余元,其中35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

  在于洪臣的受贿金额中,最高的一笔来自天津权健集团,接受权健集团董事长束昱辉的请托,在更名注册、联赛保级、联赛晋级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于洪臣先后多次收受人民币630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于洪臣总共收受13家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其中10家俱乐部请托的事项涉及裁判判罚、裁判安排。例如,2016赛季某足球俱乐部面临降级风险,于洪臣安排下手向5名中超联赛主裁判打招呼,帮助该俱乐部成功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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