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董鹏 成都报道
早在2021年9月,西藏珠峰就公告拟定增募集80亿元资金,其中半数计划投向阿根廷5万吨盐湖提锂项目。
不过,公司3月13日公告称,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和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中介机构认真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定增事项。
“这是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西藏珠峰称。
不过,公司近年来多次遭到监管警示,控股股东也存在变更风险,上述阿根廷盐湖项目落地依旧充满了诸多不确定因素。
曾暴露多起内控、信批问题
在宣布终止上述大额再融资项目前,西藏珠峰已经暴露多起内控和信批问题。
几乎是每隔半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相关人员便会遭到一次监管警示。根据历史公告,上述定增最早于2021年9月对外发布,后经董事会授权期限延期,延后至今年1月底。
期间,2022年2月西藏珠峰与蓝晓科技签订盐湖项目的供货合同,同年3月合同生效。
该合同约定,5月31日前,完成1万吨碳酸锂规模卤水提锂吸附设备的发货;7月31日前,完成1.5万吨碳酸锂规模卤水提锂吸附设备,以及1万吨碳酸锂规模卤水提锂吸附剂的发货。
然而,上市公司并未及时披露履约进展。
直至2022年8月20日,公司才在半年报中披露第一批设备履约进展,9月28日在监管问询函回复公告中披露第二批设备履约进展。
2022年3月,西藏珠峰又与启迪清源、宋都股份签订合作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期限届满时(即2022年7月11日),西藏珠峰未披露履约进展。
同年7月13日,上市公司却仍在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称相关合同在正常推进中。到8月18日,公司披露称单方面解除协议,相关合同自始未得到实质性履约。
为此,西藏珠峰及其时任董事长、时任董秘,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2023年6月,西藏珠峰因子公司塔中矿业将部分井下建筑物折旧年限由15年调整为3年,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未及时披露其阿根廷盐湖项目暂停审核环评申请、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中未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时任总裁王喜兵等人遭到监管警示。
2023年12月,西藏珠峰及其相关负责人,再次因“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当年经审议及披露的额度,且超出部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导致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科目财务数据不准确,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在宣布终止上述再融资项目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塔城国际又以股份被轮候冻结,却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遭到上交所通报批评。
以上公司暴露出的问题、多次被监管警示,可能也为西藏珠峰再融资的落地带来了一定阻碍。
控股股东存变更风险
上述再融资项目的终止,还有一个重要的背景,即去年11月沪深交易所对再融资具体措施的优化,明确从严审核募集资金用途。
同时,对于上市公司无法充分论述融资规模合理性的,要求其调减金额或予以终止审核,并建立大额再融资预沟通机制。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的20%,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结合上述优化后的措施,以及与其他再融资项目横向对比,西藏珠峰上述定增融资金额则高达80亿元,这无疑属于较为可观的规模,实施起来的难度也明显更高。
即便如此,西藏珠峰依旧表示,“本次定增事项原定的募投项目是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仍将继续以自有、自筹资金和市场化合作等途径融资实施。同时,公司正按照监管新规与中介机构论证利用适宜的融资工具,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投资建设。”
截至去年三季度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不足0.3亿元,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在内的流动资产总计7.92亿元,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5亿元出头。
而就上述阿根廷5万吨盐湖提锂项目的进展来看,西藏珠峰已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提交和补充更正了环评报告。目前,该项目产能规模已经从年产5万吨下调至3万吨,但审批能否通过仍存不确定性。
而抛开资金方面的问题外,未来该项目能否落地,还取决于西藏珠峰未来的归属。
经过前期的一系列股权司法拍卖后,其控股股东塔城国际的持股比例已经由2021年年初的38.25%降至13.71%。
若最近一次拍卖的股份全部完成过户,塔城国际持股比例将进一步降至3.51%。加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持股,合计持股比例也不过8.41%。
虽然依旧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是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变更的风险依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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