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围绕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部署要求,引导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通知》明确了2024年普惠信贷总体目标,即保量、稳价、优结构。保量,即保持普惠信贷支持力度,分领域提出小微企业、涉农主体、脱贫地区贷款增长目标。稳价,即稳定信贷服务价格,指导银行加强贷款定价管理,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利率水平,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优结构,即优化信贷结构。增强对小微企业法人服务能力,加大首贷、续贷投放,积极开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模式;突出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和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外贸、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保障,加大对粮食重点领域、脱贫人口等群体信贷投入。

  根据《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要力争全年实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增速不低于本行各项贷款增速。中西部地区22家监管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内法人银行确定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差异化工作目标。

  在提升服务质效上,《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落实落细尽职免责制度。例如,通过单列信贷计划、绩效考核倾斜、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方式,保持普惠信贷业务资源投入力度。

  增强数字化经营能力,通过数据积累、人工校验、线上线下交互等方式,不断优化信贷审批模型。构建“信贷+”服务模式,结合小微企业需要,提供结算、财务咨询、汇率避险等综合服务。不断拓宽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推动普惠金融与乡村治理融合发展,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促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提质升级,努力满足农村客户综合金融需求。提高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享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加强远程服务、上门服务。

  与此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细化对普惠信贷条线不同岗位、不同贷款产品的尽职免责标准及程序,提高可操作性。将不良容忍与绩效考核、尽职免责有机结合,对在不良容忍度内、未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减轻或免予追责。明确尽职免责各环节机制流程,畅通异议申诉渠道,提升责任认定效率,注重免责实效,解除尽责人员的后顾之忧,努力实现“应免尽免”。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规范普惠信贷业务发展、强化工作协同联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三查”,强化对借款主体资质审核,建立贷后资金用途监控和定期排查机制,严禁套取、挪用贷款资金。规范分支机构与第三方合作行为,严禁与不法贷款中介开展合作。

  各监管局则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扩大平台数据维度、提升数据质量,归集共享更多与信贷业务紧密关联的数据,提升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准确性。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用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机制,提升对接精准度。鼓励面向重点小微企业、涉农企业建立服务专员机制,专门负责融资需求对接、金融政策解读、服务方案制定等工作,成为陪伴企业成长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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