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执法队员为车主普法 采访对象提供

新民晚报讯(记者 金旻矣)首次轻微违法,免于处罚。近日,金山区漕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执法时,获得了群众由衷的肯定。

4月29日下午,漕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巡查至漕廊公路时,发现一辆大型运输车行驶在路上,车厢遮盖不到位,车身也较脏。执法队员示意车主靠边停车接受问询。经调查,车内运输的是砂石料,车主自外省市驾车刚到上海不久,还没来得及对车辆进行清洗,对上海的一些规定也不完全了解。

执法队员随即对车主进行宣传教育,表示运输砂石料车厢覆盖不到位,无法避免污物“跑冒滴漏”。车身比较肮脏,甚至已经遮盖了车牌号。不过,执法队员告诉车主,鉴于对方属于首次轻微违法,本次将作警告处理。同时,执法队员结合运输车辆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普法。对于这样的“柔性处理”,围观群众一致认为“真不错,老百姓也好接受”。

自2022年上海市正式施行《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以来,本市城管执法部门一直致力于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处理方式。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政策不仅展示了执法部门的宽容与理解,更传递出了对公民自我纠错机会的尊重和信任,体现了城市管理的人性化和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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