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崔文静 北京报道  

债券业务,正在成为券商被罚高发区。

5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公告显示,光大证券、中金公司、中金财富被启动自律调查。其中,光大证券系因“在债券发行工作中,未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大部署”被启动自律调查;中金公司、中金财富则未点名具体原因。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券商处了解到,地方债券正在成为严监管重点。除银行间债券市场外,各地证监局向券商下发的债券相关罚单亦呈加速趋势。

记者根据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官网梳理发现,4月30日以来的短短一个月内,已经至少有中信建投、东吴证券、华英证券、中泰证券、海通证券5家券商收下罚单。其中,中信建投被点名2次。叠加此番被启动自律调查的光大证券、中金公司和中金财富,近一个月间因债券业务而被点名的证券公司多达8家。

光大证券、中金公司、中金财富被启动自律调查

5月29日,交易商协会对6家金融机构启动自律调查,其中3家为证券公司,分别为光大证券、中金公司和中金财富。

自律调查原因较为概括,光大证券被指“在债券发行工作中,未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大部署”。

根据受访保代分析,由于同款因素被罚的券商实为罕见,该罚单的出现或许透露新信号:以响应政策方向之名承销的债券,必须严格贴合政策需求,不能打着响应政策的名号而实际用以他处。

该保代告诉记者,实践中,为了顺利将债券发出,作为承销商的投行难免会根据发行人的需求进行适当“包装”。由于与政策倡导方向相契合,债券发行往往更为顺畅,因此,有些债券会被“包装”为与政策需求相匹配。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6月5日,光大证券即因参与大额财务资助问题而被交易商协会处罚。

彼时罚单指出,光大证券作为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明确知悉并具体参与两家投资人向四平城投收取大额财务资助的操作,推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违规发行,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根据受访保代分析,大额财务资助一般发生在债券发行难的情况下。为了将债券顺利发出,必须配以很高的利率才能找到足够的投资人。利率过高,如实写在票面利率上不太好看,发行人则会答应投资人对超过票面利率的部分私下通过其他方式予以返还,资金监管账户费、工程款等均为常用操作方式。当大额财务资助情况存在时,投行一般能够知情,但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敢于伸手帮忙者已经鲜少出现。

此次自律调查,中金公司和中金财富则未被指出具体问题,仅称交易商协会在金融监管机构移交的线索中发现其存在违规行为。

记者梳理发现,近一年以来,交易商协会共对21家金融机构启动自律调查,其中8家为证券公司,处罚原因均与债券有关。

事实上,自去年底以来,已有多家券商因债券问题被自律调查。

去年11月28日,山西证券就因为“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涉嫌干扰发行定价”而被自律调查。

根据受访保代分析,债券业务同质化现象相对严重,为了成功抢到业务,中介机构一再压价、通过各种“门路”拉近关系、抢占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发行定价造成干扰也是常见问题之一。

去年5月31日,长城国瑞证券、渤海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海证券同时被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调查,彼时原因则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环节涉嫌存在违规行为”。

根据受访保代分析,承销方式等信披不准确、默许乃至参与发行人对投资人进行大额财务资助等均是较为常见的问题。

债券成严监管新重点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债券业务的严监管,不只发生在交易商协会,证监系统同样格外严格。

记者梳理发现,4月30日以来,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共向券商投行下发16份罚单(同一券商因同一问题收多份罚单,仅记为一次,下同),其中6份与债券(包括可转债)高度相关,占比37.5%。

“股权业务通常为券商投行罚单的高发区,债券业务处罚相对偏少。”某头部券商投行分管负责人告诉记者,“春节以后,针对IPO、定增等股权业务的监管力度已经明显加大,经过数月严查后,股权业务相关罚单陆续放出。相较于股权业务,债券业务前期监管力度相对宽松,近期监管力度明显加大,无论是交易商协会还是各地证监局,均在加大债券业务监管力度。受此影响,接下来,因债券业务被启动调查和收下罚单的券商投行大概率还将进一步增加。”

除日前被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调查的光大证券、中金公司、中金财富以外,4月30日以来,中信建投、海通证券、中泰证券、东吴证券、华英证券同样因为债券业务违规而被监管点名。其中,中信建投于4月30日因格力地产债券承销问题被广东证监局出具罚单后,5月17日又因常熟汽饰常可转债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而被江苏证监局点名。

江苏证监局罚单显示,常熟汽饰未在历次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上述项目实施进度未达计划进度的情况,风险提示不充分,信息披露不真实。中信建投作为保荐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未发现上述问题,且在历次关于常熟汽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发表了不真实的核查意见。

5月14日,江苏证监局向东吴证券出具的警示函显示,东吴证券在金通灵2021年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存在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充分、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情况。金通灵于2017年—2022年连续6年财务造假,除东吴证券外,在此期间,曾经为其提供服务的华西证券、国海证券、光大证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所”)同样收下罚单。其中,大华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6个月,华西证券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

4月30日,中信建投、海通证券、中泰证券由于相同问题收下罚单。三家券商作为格力地产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对存货不存在跌价情况的分析核查不严谨,未制作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立案调查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及时。

华英证券4月30日被点名系因搜于特可转债问题。广东证监局指出,华英证券作为搜于特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存在未制定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未对搜于特大额资金往来交易真实性审慎核查、未能有效识别出搜于特关联交易情况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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