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古诗词和文言文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人名的注释。

如学习《师说》诗,对作者韩愈的注释是:韩愈(768—824),字退之,自称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被后人尊为“唐宋八大家”之首,谥号文。

如在学习古文《湖心亭看雪》时候,对作者张岱的注释就是:张岱(1597—),又名维城,字宗子,又字石公,号陶庵、天孙,别号蝶庵居士,晚号六休居士,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晚明文学家、史学家,公认成就最高的明代文学家之一。

再如学习《记承天寺夜游》时,对作者苏轼的注释是: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眉州(今四川眉山,北宋时为眉山城)人。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词人、诗人,美食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豪放派词人代表。

众所周知,在社交圈里,与人打交道、寒暄、套近乎时,首要就是如何称呼对方。在西方人看来,姓名只是一个符号而已,不怎么看重,甚至子女可以给父母起外号。

中国不然,尤其在古代中国,称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有姓、名、字、号、室名堂号等,表达了父母对子女的期待,以及自己的志向、情趣等,是个体文化与姓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中国人特别看重自己的名字。

如上列举,古人的确有名、字、号的不同称谓,那么,古代人的名,字,号都是怎么使用的?

名一般指人的姓名或单指名。幼年时由父母命名,供长辈呼唤。

字是男子20岁(成人)举行加冠礼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礼时取字,以表示对本人尊重或供朋友称呼。

《礼记·檀弓》中记载:“幼名,冠字。”也就是说,西周礼制中,孩子出生3个月之后,父亲便要为他命名,而等到了男子20岁举行冠礼,或女子15岁举行笄礼之时,父母便要为他们取字。

名和字一般在意义上都存在一定的联系。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名”和“字”词义相近或“字”是对“名”的进一步阐述,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原”是宽阔平坦的意思;再如:孔子,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孔子生而七漏,头上圩顶(意为头顶凹陷),因其母曾祷于尼丘山而得名。

第二种,“名”和“字”意思相反的,例如:韩愈,字退之。后人取字,通常是以两个为“字”,例如诸葛亮字孔明。古人通常尊敬对方称自己名,表示自己谦卑时也称自己名。

除了名和字之外,古人还有别号。

别号是名和字以外的称号。古时,人们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称其别号。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

号可以有两个字的,也可以有三个以上字的。例如:陆游,号放翁;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

此外,有人认为称别人的字、号还不够尊敬,于是就以其官职、籍贯来称呼,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称柳宗元为“柳河东”。秦观,字太虚,又字少游,别号邗沟居士,世称淮海先生。

古人的“名”与“字”

对于古代中国人而言,名是名,字是字,各有独立的意思,不可混为一谈,所以,先说古人的“字”。

《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就是说不管男孩女孩,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

人一出生就要起名,是为了分别彼此,否则便无法以独立身份进入既有的社会秩序系统之中。对小孩直呼其名,不会有什么顾忌,但同样对已经成年者,便显得不够尊重,取字,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所以,古人的名,主要用于自称;古人的字,主要用于他称。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情况下都必须对人称字不称名,这要依对话双方 的相互地位而定。

如果彼此家世地位在同一个等级,尊称别人用字不用名,谦称自己用名不用字;而长辈对晚辈、老师对学生、上级对下级,也可以称名而不称字,这样显得更亲切。

如果说起名是为了分彼此,那么取字就是为了明尊卑。这是名与字功能的基本区别。

字独立于名之外,但又与名保持有密切的联系。根据古文字学,“字”有滋生之义。因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古人的字,系由名滋生而来。春秋战国时代,人们的名与字之间,一般均有特殊的意义关联。

清代训诂学家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诂》,归纳、揭示了当时的人名与字之间的五类关联,全面而准确。现补充实例,列举如下:

同义互训。孔子的学生樊须,字子迟。须与迟,都有等待的意思。闵损,字子骞。损与骞,都有亏折的意思。颜回,字子渊。据《说文解字》解释:“渊,回水也。回,渊水也。”

反义相对。卫人端木赐,字子贡。上赏给下叫“赐”,下献给上叫“贡”,意义恰好相对。楚将唐昧,字子明。昧,昏暗的意思,与光明正相反。

连类推论。孔子的弟子南宫括,字子容。“括”,包括;推论到“容”,受容。楚臣仲归,字子家。由归 而家,顺理成章。

据义指实。齐公子固,字子城。由坚固之义,引指高大实在的城墙。鲁人冉耕,字伯牛。由农垦之义,引 指具体的耕牛。

辨物统类。卫人邃瑗,字伯玉;齐人陈灌,字子玉。瑗、灌均为玉类之一种。孔子的儿子孔鲤,字伯鱼; 楚公子鲂,字子鱼。鲤、鲂均为鱼类之一种。

上面列举的诸人之“字”,均由两个字组成,但第一字并无实义。如子迟、子贡之“子”,是古代男子的美称。而伯牛、伯鱼之“伯”,系排行用字伯、仲、叔、季的第一位。

所以,此类二字“字”,其实是一字“字”。这也是古代早期命字的特点之一。

秦汉以后,二字“字”逐渐增多,成为主流。而且,字与名并用时的排列顺序也发生变化。先秦时是先称字,后称名,如楚将百里孟明视,百里是姓,孟明是字,视是名。

汉代以后,改为先称名,后称字,如曹丕在 《典论·论文》中论及“建安七子”时称孔融文举、陈琳孔璋、王粲仲宣等。文中的孔融、陈琳、王粲是姓名 ,文举、孔璋、仲宣则分别是他们的字。

名与字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既起名,又取字,是中国姓名文化的独特传统之一,直到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名字的古风依然延续。

这从20世纪初期的文化界名人的名与字就可见一斑: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胡适,字适之;茅盾,原名沈德鸿,字雁冰;朱自清,字佩弦。

所以,从古人名与字的表意本质上看,古人的名与字共同表明着古人对人生的一种理解与愿望。可以说,古人的字,相当于现在电脑上的文件扩展名。现代人一般都只有名而没有字,应该说是现代一般大众人生局促的一种反映。

明白了古人的名与字之间这样一种说明与被说明、解释与被解释、扩展与被扩展的内在的关系,就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一些学习研究方面的实际问题。

唐朝诗人王维,姓王名维字摩诘。对于这个与中国人的起名用字之习惯大不相近的“字”,如果我们知道了“维摩诘”是佛教经典里的一个人物,而王维又是一个佛家思想的信奉者,同时如果我们又明白了古人名与字之间的这种扩展与被扩展、说明与被说明、描述与被描述的关系,则一切就不言自明了。

古人的号

除了名、字,有些古人还有号。“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古代贵族阶层,特别是文人墨客,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为自己取号,包括斋名、室名等。

如唐代李白的青莲居士、杜甫的少陵野老、宋代苏轼的东坡居士、明代唐寅的六如居士、清代郑燮的板桥等,都是后人熟知的;有些别号的使用率和知名度甚至超过本名,如苏东坡(本名苏轼,字子瞻)、王阳明(本名王守仁,字伯安)、郑板桥(本名郑燮,字克柔)等。

别号是使用者本人起的,不像姓名要受家族、行辈的限制,因而可以自由地抒发或标榜使用者的某种情操。别号中常见的“居士”“山人”之类就是为了表示使用者淡泊名利、爱好林泉的志趣。

古代也有以号明志的,如宋周敦颐称濂川先生,明归有光称震川先生,王夫之称船山先生等。还有在死后由门人、后人上的尊号,如晋代陶潜的靖节等。

谥号,即死后由皇帝颁赐的荣称。如宋包拯称包孝肃,岳飞称岳武穆,清纪昀称纪文达等。

另外还有“绰号”,这大都是他人所取而得到公认的别号,是对人的刻画和形容。如《水浒传》里梁山一百单八将,个个都有绰号,大都准确地描摹了人物性格、特长或生理特点,这些绰号作为姓名的代称,更是人们所熟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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