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民政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民政厅会同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社厅、江西省医保局等13个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已于近日转发实施。《实施意见》明确了低收入人口范围,针对不同类别的救助对象提供针对性、精准性的救助,从而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需求。
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杨文超/文
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增强救助工作针对性
在低收入人口认定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低保对象、特困对象、低保边缘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困难人员6类对象。根据困难程度总体上划分为三大圈层:第一个圆心圈层是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这部分人困难程度最深;往外第二个圈层是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第三个圈层是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针对不同类别的救助对象提供分层次的供需匹配的救助。
低保对象按照《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予以认定。特困人员按照《江西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予以认定。低保边缘家庭按照《江西省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认定办法(试行)》予以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照《江西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予以认定。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程序参照低保执行,认定标准需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分别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60%或者扣减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必需支出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标准;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和低保边缘家庭。其他困难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
低保边缘家庭重残人员可单独纳入低保
《实施意见》中明确,在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按规定给予相应医疗救助。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等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相应基本生活救助。
2023年以来,全省医疗救助1003.52万人次,基金支出34.16亿元,其中倾斜救助7830人次,基金支出2299万元;351.46万人参加了惠民保,累计赔付1.88亿元。
去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30.8万人次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对低收入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在校学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教育救助。具体来讲,学前教育阶段,实行对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高等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
2023年,江西省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30.8万人次,发放资金75.6亿元,其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11.9万人次,发放资金9800万元。
去年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6万人
《实施意见》中明确,就业救助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通过产业发展、劳务输出、车间吸纳、以工代赈、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进行就业帮扶,引导就业救助对象积极就业。
2023年,江西省人社部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6万人;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各类困难群体共19.5万人;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14万人次;全省技工院校受助城镇困难家庭学生共3.9万人次,享受资助4100万元;我省助保贷款开展至今,累计办理“助保贷款”1.89万人次,发放贷款7.1亿元,政府补贴利息5313.9万元,帮助9587名困难参保人员领取了基本养老金。
下一步,江西省将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落实社保资助参保政策,对符合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体,由县(市、区)政府按100元为基数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对距法定退休年龄8年内(含)、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因生活困难无力继续缴费的实行助保贷款“免申即享”,帮扶其续保缴费,领取养老金前的贷款期间利息由参保地财政据实补贴。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