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句话看似绝对,可在一定程度反映古代王朝的一些实际情况,在朝堂上,有满腹经纶的奸臣,但他们的作为却遭到世人唾弃。但江湖人士,大字不识一个,却能做到忠肝义胆,风骨傲人、对困难民众施财帮助。

武侠小说里,江湖儿女靠的是义气,一个“义”字走江湖,江湖朋友不去探究对方的家庭背景,有可能只因一件小事而对他人义肝忠胆,两肋插刀。然而,文人墨士由于有文化,也就有了前人的经验之谈,看事情会从多方面考虑,做起事来也就不会大手大脚,反而束手束脚,给人没有义气的感觉,这就是以前古人区别最大的地方了。 能写出好文章的人,并不一定有好的品行,他们肚子的墨水和他们的所为并不成比例,就好比人们常说的知人知面不知心。大家都熟悉《悯农》这首诗,诗中写出农民的艰辛,粮食的来之不易,警醒世人们珍惜粮食。

以前刚学这首诗时,总以为作者是一个品行兼优的人,其实并不然,李绅仕途步步高升,在官场上游走的他也慢慢的改变了本性,他日愈贪图享乐,妻妾成群,性情怪异,行为残暴,独断孤行,给后世人留下极不好的影响。 在古代,并不是只有家境好,饱读经书的文人才会吟诗作对,有可能一个路边的乞丐都能作诗。有一个乞丐,在自己被冻死前作下一首“绝命诗”,这首诗在此后流传千古,诗里的内容、意境、风骨,可能连那些个自称文人的人都自叹不如。

只知道这个乞丐死于嘉庆年间,永嘉人士,没有记录他的名字以及生平,在寒冬腊月里,死在通州官道旁边。后来,一个拾粪的老人发现了他的尸首,老者看到他的身上已经盖上一层严实的霜,叹了口气后便报告当地官府。官府命人来处理他的尸首,来人则在他的怀中发现一张纸,上面写着: “身世浑如水上鸥,又携竹杖过南州。饭囊傍晚盛残月,歌板临风唱晓秋。两脚踢翻尘世界,一肩挑尽古今愁。而今不食嗟来食,黄犬何须吠不休。”

这首出自乞丐的诗让人诧异,官兵怕是什么贵人,便急匆匆的通知州官。州官听了也觉得诡异,命人向四周的人打听其身世,可没有人知道这个乞丐的具体情况,只知道他来自永嘉,也无人知晓其详细情况。这也不奇怪,之于乞丐,人们看其可怜,最多也只是施舍一些粮食,怎会有人去打听其身世呢。 仔细推敲乞丐留下的这首诗,不难发现,这首诗真的是极品,历代的文人墨客也不得不赞叹这乞丐的文采,诗中不仅有柳永不羁之风,还有李太白疏狂之风、还运用了苏东坡的典故。由此看出,这个乞丐肯定是有墨水的,说不定是个穷苦书生,为了生计不得不以乞讨为生。

诗的首句说明:自己的身世犹如水上的沙鸥,漂泊无定,即便这样,仍把自己的心境与苏东坡相比拟,一句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虽然生活凄凉艰辛,却依然疏狂豪迈。其第二句将把流浪生活写得很唯美:“饭囊傍晚盛残月,歌板临风唱晓秋”,可见,他并未看不起自己的乞讨生活,反而笑看人间,苦中作乐。 宣称自己“两脚踢翻尘世界,一肩挑尽古今愁”,多么气势磅礴,尘世间的纷纷拢拢,千古情愁,在他看来都束缚不了自己,他一生了无牵挂,也就无所畏惧,最后一句诗“而今不食嗟来食,黄犬何须吠不休!”写出他也知道这首诗是自己的绝笔诗了,再也不需要吃嗟来之食,与狗争食,自知命将终结。

一首诗概括了他的一生,从这首诗,我们知道他的一生经历,我们看出他的不平凡,虽是乞丐,但并不是谁都可以呼之唤之,虽是乞丐,他有超乎常人的风骨气节,有自己的原则。生活虽艰辛,也并不是没有乐趣,人能够高风亮节,无拘无束的生活,是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 这名乞丐绝对是一名奇才,因此,那名州官为他的文采所折服,并为他修了一座墓,取名为“永嘉诗丐之墓”。也能看出,当时的人们之于文人墨士的崇拜,并不会因为他是一名乞丐,而无视于他文采。 参考资料: 永嘉诗丐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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